最新消息 (Page 25)

國民黨立委表示,85 歲以上老人增加多,缺少照顧老人人力,為避免犧牲婦女與剛畢業就業人口,要求勞動部對於 85 歲以上老人可以聘請看護工照顧。

勞動部表示,現在缺工主要是結構問題,因為老化非常快,再來是少子化關係;家事移工增加少是因為有長照制度以及因為疫情進來的比較少。吳怡玎進一步指出,85 歲人口增 21 萬人,社福只增加 6 萬多人,日前三總醫院發生醫療糾紛就是要求開巴氏量表申請移工,家屬付不起長照費用,家有老人或需照顧的 24 小時一天要 2-3 千元,最後付不起就變成薪水最低的來照顧,又會少一個稀缺的勞動力,大部分是婦女或是剛畢業的人。

 

勞動部重新核釋若外勞發生連續曠職 3 日失去聯繫之事實,雖外國人有聯繫,但未明確告知住宿地點、住宿期間及聯繫方式,則認定其屬於「失去聯繫」。本解釋令自即日生效。同時訂定「依就業服務法受聘僱之外國人曠職失去聯繫及自行離開雇主管理住宿地點處理原則」。

但是外勞如果有向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通報、當地主管機關…等地申訴或求助,且有明確告知住宿地點、住宿期間及聯繫方式或安置之紀錄,經查認屬實者,則非屬「失去聯繫」。

立法院會預期將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8條,外勞逃跑不可歸責雇主的遞補等待期,可望從現行的6月及3個月,縮減為3個月及3個月。但對於行蹤不明定義卻很模糊,

依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3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但受聘僱之外國人有曠職失去聯繫之情事,雇主得以書面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執行查察。

 

 

日前新聞因為醫生未開立巴氏量表,被病人家屬毆打,引發各界討論,包括醫界、專家學者均呼籲應廢除巴氏量表,並回歸市場機制,避免長照悲歌不斷發生。檢察官已對施暴人依《醫療法》及《刑法》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依規定申請外籍看護工需要先經「巴氏量表」評估才能申請外籍看護。但有很多民眾認為申請資格太過嚴格導致申請失敗轉而使用台籍看護或雇主離職親自照顧最終也會導致長照悲歌出現,事實上長照需求家庭看護需求是不爭事實,應該要用市場機制而不是用巴氏量表去「卡」,像是需要長輩到醫院申請「巴氏量表」只是徒增民怨而已。

專家認為,政府應考量改用長照照顧管理評估(CMS)量表,簡化程序,不要再讓家屬四處奔波申請各種量表。長照司回應,會與勞動部跨部會研議政策,但棄巴氏量表改用CMS會更嚴格,家屬不一定會接受評估結果。 

專家有建議政府改用「長照照顧管理評估」(CMS)量表,簡化程序,不要再讓家屬四處奔波申請各種量表。但長照照顧管理評估」(CMS)量表示不是比較好申請呢?也可能比「巴氏量表」更嚴格也說不定。

 

何謂巴氏量表?

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又稱ADLs,是一種日常生活功能的評估量表,主要是用來測量病患的治療效果及退化的情形,申請全民健保「居家護理」時,除需要醫師開立居家照護醫囑單外,醫療人員會依照巴氏量表的分數來進行評估,以確認病患是否符合健康保險申請的收案標準。

 

何謂長照照顧管理評估」(CMS)量表?

本量表係針對因先天或後天之身心功能限制,導致日常生活之部分或全部需要他人協助或照顧之長照需要者,透過本量表標準化一致性評估,使評估結果公正客觀反映民眾之需要(need),並作
為界定長期照顧需要者給付水準之依據,期使長照服務資源能妥適利用,提供有需要的失能者及其照顧者整合性與持續性之照顧服務。

因為申請不到巴氏量表,男子毆打醫生爆發醫療衝突…..

申請外籍看護工雖不一定要巴氏量表,但也要有嚴重身心障礙手冊才可以,

巴氏量表的申請很困難標準偏高,未滿80歲必須35分以下,年滿80歲則需要60分以下,才能申請外籍看護,其實有些人已經幾乎失能巴氏量表分數還是不能申請外籍看護。但廢除巴氏量表,民眾申請外籍看護,也很可能被挪為其他用途可能會跟長照脫鉤所以不得不慎。

 

專家建議與外籍勞工相處時候需要尊重彼此的文化背景和差異:

1. 尊重和理解:尊重是相處的基本原則,尊重對方外籍勞工文化和宗教信仰、價值觀和習慣。理解他們可能面臨的語言障礙和文化差異,有耐心地溝通和協助解決問題。

2.學習他們的語言:外勞可能不會講中文或是中文不流利,所以要用簡單明瞭的語言或使用手勢或圖片輔助溝通。最好能學習一些外勞常用的語言可以幫助你更好地溝通和理解彼此。也能讓他們感到被重視和尊重。

3.提供適當的工作環境:外勞通常來台灣工作,需要適當的工作環境,例如工作設備、健康環境、適當的工作時間等。讓外籍勞工感到舒適和安全。鼓勵他們參與團隊活動和社交聚會,促進彼此之間的互動和了解。

4.提供適當的培訓和支持:給予外籍勞工必要的培訓和支持,幫助他們適應工作環境和工作任務。這包括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引、解答問題、給予反饋和獎勵。

5.推廣文化交流:組織文化交流活動,讓台灣本地員工和外籍勞工互相了解彼此的文化和傳統。這可以透過節日慶典、團隊建設活動或多元文化講座等方式實現。

6.鼓勵相互學習:外籍勞工可以為台灣的員工帶來不同的觀點和經驗。鼓勵彼此之間的知識分享和技能交流,讓彼此在工作上能夠互相成長和學習。

7.提供優良的福利和福利制度:在台灣外勞也享有相對應的勞工權益,如工資、保險、假期等,僱主應該確保外籍勞工享有與台灣本地員工相同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並建立公平的薪資制度和福利制度,讓外籍勞工感受到公平和公正。

總之,與外籍勞工相處需要尊重彼此的文化差異,提供適當的工作環境,了解彼此的權益,並提供多元化的文化體驗,才能建立良好的互信關係,共同創造更美好的工作環境。

民眾黨呼籲政府透過《就業服務法》修法,加入豁免條款做為誘因,將失聯外勞導向合法的勞動力市場。

勞動力發展署:今年已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自行到案將從寬免收容、繳最低逾期罰鍰 2 千元、免管制禁止入國期間。

外勞行蹤不明原因

依勞動部109年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報告外勞行蹤不明失聯原因以「受其他移工的慫恿、轉介」占42.6%居首,其次為「賭博欠債或犯法逃逸」占28.6%,「聘僱期限即將屆滿」占22.7%居第3。

 

已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加重非法媒介者罰則,由現行每案 10 萬元至 50 萬元罰鍰,提高為依非法媒介每人處 30 萬元至 150 萬元罰鍰,5 年內再違反者,提高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240 萬元以下罰金。

勞動部擬鬆綁家庭幫傭資格申請資格,幼兒及長輩合計點數擬降低,或是將長輩的點數提高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

原本申請家庭幫傭資格 

1、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
2、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
3、家庭中有老幼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16點者:
   (1)有未滿6歲之直系血親一親等卑親屬。
   (2)有年滿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或姻親一親等尊親屬。

研議放寬方式,家中有 2 個幼兒就符合申請資格,但幼兒的年齡與衛福部研議; 16 點數是否要下修,年長者的點數是否增加,需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