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團體:籲訂定家事服務法
移工團體訴求:長工時、低工資、沒休假的勞動環境,認為目前的外籍看護工不受勞動基準法保障,有四個外勞移工團體,發起活動,讓大眾看見外籍看護工的困境。他們在 6 月 18 日於台北車站發動快閃活動,呼籲儘速訂定家事服務法,提升勞動條件。
雖然外籍看護工薪資已調整為 2 萬元,但想要能成為看護中階技術人力,還是只能取決於雇主的同意,其一訴求是無條件廢止在臺工作年限,訂定家事服務法保障家庭看護工,確立看護工休假日。
勞動部 : 現行就業服務法已規定契約中包含雇主每七天應給一天休假、薪資金額及給付、意外事故保險等;若有違反契約的情事,可依就業服務法開罰,最重將廢止雇主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因為外籍看護工的工作時間及型態不太一樣,仍先以就業服務法保障外勞權益,還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更強化外籍看護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