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已於2026/07/06公告停止受理此次移工申請,後續將依照掛件順序審核,並保留一定比例分配給中小型業者。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2026年06月11日發布函文,將開放營造業申請引進移工,預計釋出名額共有 1,223 個名額,只要符合一般營造業資格與優先對象即可直接申請。此次為政府將前次申請聘僱許可卻未使用的名額釋出,名額有限且採排序制,務必把握機會向「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出「雇主資格認定」申請。

🎯 本次優先受理對象

  1. 從未獲分配一般營造業移工名額者。
  2. 曾被勞動部不予核發招募許可,但目前已逾管制期限者(在原核配名額上限內受理)。

⚖️ 名額核配方式

  • 掛件順序制: 採先到先得(按掛件順序)核配。
  • 保障名額: 會控留一定比率的名額給乙等、丙等綜合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申請。

📝 申請資格與必備文件

雇主須符合承攬業績及本國勞工門檻,並檢附以下文件:

  • 申請書: 填具相關作業要點規定的申請書表。
  • 證明文件:
    • 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 本國勞工人數證明(土木包工業須5人以上,其餘營造業10人以上)。
    • 承攬工程業績佐證文件(近3年承攬金額需達資本額門檻的10倍)。

💡 未來續聘規則提醒 

  • 期滿續聘: 必須在聘僱許可屆滿前2至4個月內提出申請。
  • 重新招募: 續聘前必須再次向國土署申請「雇主資格認定」,同樣需符合承攬業績、本勞人數及有實際在建工程等條件。
  • 聘期核給: 期滿續聘通常核給 3年;若為專案引進,則會取 3年聘期與剩餘工期中較短者核給

Q:營造業移工可以聘僱多久?

1. 初次聘僱與期滿續聘:

  • 一般營造業(常態性引進): 初次聘僱許可最長 3 年。3 年聘期屆滿前(前2至4個月內),雇主若依然符合承攬業績與本勞人數門檻,並取得國土署資格認定後,可直接向勞動部申請「期滿續聘」,每次最長 3 年。
  • 重大公共工程 / 民間重大經建工程: 聘僱期限依實際工期核發,每次最長 3 年。若因為工期延長等重大特殊情形需要延長聘期,雇主可申請展延,但展延期間最長以 6 個月為限,且展延總計不得逾3年。

2. 最長工作年限:  依據現行規定,產業類移工(含營造業、製造業等)在臺灣的累計工作總年限最長為 12 年。

3. 外國(中階)技術人力:  若移工在臺累計工作滿 6 年以上,且薪資與技術條件符合「外國技術人力」標準,雇主可申請將其轉任為外國技術人力。轉任成功後,該名移工將不受在台工作 12 年的限制,可長期留台工作。

相關連結: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業務快訊-開放受理一般營造業移工1,223名申請
營造業缺工快訊|有望再開放移工名額?【營造業移工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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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帶外籍看護、幫傭出國符合基本條件是可以

想要和外籍看護或外籍幫傭一起出國度假旅遊,法律上都沒有禁止。不過,帶他們出國並不像我們自己買張機票、帶上護照就能出發,實務上最常遇到的狀況是「簽證卡關」「出得了台灣,卻回不來」。為了確保行程順暢,您必須特別注意以下四大核心關鍵:

1.  能否入境目的地?「看國籍,不看台灣居留證」

這是最常被誤解的地方。外籍看護在台灣持有居留證(ARC),並不代表他享有跟台灣人一樣的免簽待遇。他能不能進入目的地國家,完全取決於他「原本的國籍」。

  • 東南亞國家: 如果是回他的母國或去其他東南亞國家,通常免簽或簽證相對好辦。
  • 日、韓、港、澳: 審查較嚴格,必須事先申請短期觀光/訪客簽證。
  • 歐美、中國大陸: 簽證審查極為嚴格,拒簽率較高,建議至少預留一個月以上準備。

2. 能否順利回台灣?需檢查居留證版本

為了確保外籍看護、幫傭出國後還能順利入境台灣,請務必在出發前檢查他的外僑居留證(ARC)

  • 新式居留證(2024年1月後核發): 證件本身已內含「多次重入國許可」,出入境台灣沒問題。
  • 舊式居留證 出國前一定要透過移民署線上系統辦理「資料異動」換發新證,或是申請「單次重入國許可」,否則一旦出境,會面臨無法回台工作的困境。

3. 出國期間能從事工作行為嗎?

在國外期間,他不能在當地的其他場所(如雇主海外的親戚家、海外分公司)從事非合約範圍內的工作,否則一旦被認定在當地非法打工,雇主與移工雙方都會觸法。 但有些人是希望帶家人出國,請外籍看護從旁照顧,那看這趟出國是「請假」還是「出差」 呢?如果界定不完全,可能引起勞資爭議,因此分為以下兩種狀況:

情境 A:全家出國,希望看護「同行照顧」

如果您帶他出國的目的是要他一邊旅行、一邊繼續照顧被照顧者,那這在法律上不叫請假,而是叫做「因公出差(出國執行職務)」。

  • 工作性質: 他仍然在履行原本的勞動契約,只是工作地點從台灣變成了國外。
  • 薪資計算: 這段期間必須正常給薪,不能扣薪或扣特休。

情境 B:純粹帶看護出國「度假、慰勞」

單純想犒賞看護,或讓他跟家人一起出去玩、放鬆。

  • 工作性質: 這才屬於真正的「請假」或「特休」的名義。
  • 勞動規範: 既然是放假,他就完全不需要、也不應該承擔任何照顧責任。如果出國後,您還是叫他去推輪椅、餵藥、抱上下車,這在法律上就會被認定是「休假日工作」,必須依法給付加班費。

4. 文件準備-台灣在職與資格證明

各國簽證規定略有不同,但辦理簽證時,駐台辦事處通常會要求提供「聘僱許可函」「勞動契約影本」「 勞動部雇用移工許可函件之名冊影本」 來證明他在台灣有穩定的工作與雇主擔保,建議可以提前請目前配合的仲介公司協助提供。另外,建議幫看護加保旅平險與海外醫療險,保障旅途安全。

小結:暑假假期即將到來,多數家庭會選擇一同家庭旅遊,到海外走走散散心,但若沒有事前做足功課,可能導致家庭旅遊變調,或衍伸出事後的勞資爭議,建議雇主們能事前和外籍看護、外籍幫傭討倫,擬定好出國協議,才能安心出門旅遊,享受美好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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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要求返鄉休假,雇主只能答應嗎?有沒有協調的可能?
生活照顧書|外籍看護或幫傭剛來家裡起居要怎麼安排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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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籍家庭看護長期協助台灣家庭照顧工作,大多數都須24小時待命。但當外籍看護因長期離家需回家探望家人或家中發生事故需親自處理,提出返鄉休假需求時,不少雇主會疑惑:「一定要讓他回去嗎?如果家中照護人力不足,可以拒絕嗎?」。 其實,返鄉涉及雙方權益與聘僱關係,並不是單純由其中一方決定。雇主可以與看護討論時間安排,但不建議直接以拒絕方式處理。若有照護需求,建議提前溝通協調,除了需要了解相關規定,也應提前做好人力安排,避免後續產生爭議,降低家庭照護中斷的風險 。

🚫雇主可以直接拒絕嗎?

🅰️:NO!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2條,外籍看護於聘僱許可期間得請假返國,雇主應予同意。

雇主如無故拒絕,經主管機關查明屬實,還可能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 雇主不能單純因為「缺人」就直接拒絕移工返鄉需求,而應該先了解:

  • 移工提出返鄉的時間是否合理?
  • 雙方是否有事先約定?
  • 家庭照護工作是否能提前安排替代方式?
  • 是否有其他因素需要協調?

📅雇主可要求協調的情況有哪些?

 

1.   未依請假程序,突然離開

  • 沒有先告知雇主
  • 沒有取得同意就自行離開工作場所
  • 已經影響被照顧者安全

➡️ 雇主可要求依正常程序辦理,而不是接受「說走就走」

請假正常程序:外籍勞工申請返鄉休假,原則上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 假別、理由及日數,向雇主請假返國,並通知所屬仲介,且雇主得要求出有關證明文件。

(例外:有急病或緊急 事故無法事前請假時,得委託他人代辦。)

2.   請假原因不明,或無法確認返台時間

  • 只說「我要回國」但沒有提供時間
  • 無法確認何時返回工作
  • 影響後續聘僱安排

➡️ 雇主可以要求先確認返鄉計畫,再協調時間。

3. 短時間內重大影響照護安排

  • 沒有其他家屬或替代照護人力
  • 臨時返鄉造成照護中斷
  • 雙方已約定某期間需維持照護

➡️ 雇主可以提出調整日期或協議其他安排。

🙋空窗期家中沒有人手怎麼辦?

 1. 善用「喘息服務」填補人力空隙

  • 居家喘息由照顧服務員到家中協助照顧
  • 日間照顧喘息白天送到日照中心接受照顧
  • 機構喘息(短期住宿)短期入住照護機構,由機構提供照顧

✅ 2. 利用「 居家照護服務 」 減輕照護壓力

服務內容包含:協助沐浴、更衣、協助備餐、用餐、陪同外出…

✅ 3. 提前確認服務時間與資格

短期照護資源通常需要申請與安排,不一定能臨時立即使用,因此建議:

✔ 提前確認被照顧者長照資格
✔ 了解所在地可使用資源
✔ 先規劃移工返鄉期間的照護方式

小結:外籍家庭看護的返鄉休假,涉及勞動權益與家庭照護需求,並非單方面即可決定。雇主雖可針對請假程序、時間安排與照護空窗進行協調,但不宜以「直接拒絕」方式處理,而應回到事前溝通與合理安排。當面臨照護人力短缺時,可善用喘息服務與居家照護資源作為替代支持,降低照護中斷風險。透過提前規劃與資源整合,不僅能保障被照顧者的安全,也能維持聘僱關係的穩定與彈性。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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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籍看護還能申請機構喘息服務嗎?|喘息服務種類及說明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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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已獲得永居證且符合條件之外國專業人才開放的長照新制,將於2026年6月30日正式實施,為了提升在台工作外國專業人才生活品質,且增加國際人才留台工作意願,衛生福利部公告「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不只是外國˙專業人才,包含其眷屬都能享有在台長照服務,讓長期久居台灣的外國專業人才後半生也能由台灣來照顧,享有與我國國民相同基準的長照服務保障 ,能夠更安心居住在台灣。

🌟 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長照新制懶人包

🥸一、誰可以申請?眷屬包含誰?

  • 本人 (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外國高級專業人才)
  • 配偶
  • 未成年子女
  • 因身心障礙且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

🪪二、 申請資格為何?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 居留身分: 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
  2. 居住年限: 合法累計居留滿 10 年,且每年居住滿 183 天
  3. 身體狀況:因身心失能,且符合以下之一:✅ 年滿65歲以上
    ✅ 經身心障礙鑑定符合相關資格

    並經長照失能評估確認符合長照服務給付資格。

🦽 三、 提供哪些服務? 

 ✅四大類服務:

  • 照顧及專業服務: 包含居家服務(洗澡、備餐、陪伴就醫…等)、日間照顧等。
  • 交通接送服務: 長照專車協助往返醫療院所進行就醫、定期復健或洗腎。
  •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購置輪椅、助行器或浴室扶手、防滑改裝…等。
  • 喘息服務: 提供家庭照顧者暫時休息的機會,如居家喘息、機構喘息、社區喘息..等。

給付額度及自行負擔比率準用我國國民待遇 

📁四、 如何提出申請?

  • 申請窗口: 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地方主管機關(衛生局或社會局)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1. 外僑永久居留證。
    2. 眷屬關係證明(如:結婚證明或出生證明)。
    3.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若以身障身分申請者)。
  • 諮詢專線: 撥打 1966 長照服務專線洽詢。

❓常見問題

Q1:外國專業人才的父母可以申請長照嗎?

A:目前眷屬之中並不包含父母,因此尚無法申請。

Q2:如果因故導致永久居留許可被撤銷或廢止,已申請的服務會被取消嗎?
A:若因取得我國國籍等法定原因導致永久居留許可消滅,原已取得的長照服務權益依規定保障;若其他原因導致資格不符,服務將停止。

Q3:我什麼時候可以開始申請?

A: 新制於2026 年 06 月 30 日起正式施行。

2026/6/11經濟部產發署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審查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雇主應於2026/7/1-8/31受理期間內(郵戳為憑)將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送件至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本次預計開放名額為2,156名,逾額依分配原則優先核配。

特定工廠申請移工資格:

  • 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 產業符合可申請之特定製程及其關聯行業。

*不包含曾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且聘有移工,於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得由勞動部核准聘僱移工之業者。

*獨資、合夥、公司或農民團體,應就同一廠場一次提出申請,申請案件經認定後,不得申請變更。

特定工廠核配移工人數計算標準:

依特定工廠登記之同一勞保證號於2025/06-2026/05間勞工保險平均人數乘以核配比率。

特定工廠移工優先核配原則:

  • 提出申請時一併聲明移工居住地點"未"居住於特定登記工廠內。(廠住分離)
  • 申請日前2年內,工作場所未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 申請日前2年內,未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經地方勞動主管機關處罰。

*符合優先分配資格之核配總人數逾移工可分配名額時,應按申請者核配移工人數,乘以移工可分配名額之比率,取其整數值核配;如有餘額,依計算結果之小數位由高至低依序分配。小數位相同時,以申請者勞工保險平均人數較高者優先核配。

特定工廠移工申請應備文件:

  1. 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引進移工案件機器設備清單
  2. 特定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 機器設備證明文件
  4. 工廠生產流程圖及工廠平面圖
  5. 申請者簡介、最主要產品名稱、圖片及用途說明
  6. 資源化產業類別須再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經濟部日前與勞動部達成共識,調整「特定工廠移工資格認定函」效期為90日。經濟部表示,業者如未於效期內向勞動部提出招募許可申請,原核配名額將自動失效,並回流後重新開放予有實際需求的業者申請,以落實配額活用目標。因應特定工廠業者人力需求,勞動部於112年提供總量6,000名移工配額供特定工廠申請聘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於113年及114年受理並完成審核後,已將全數移工名額核配完畢。然而,據統計資料,目前已取得配額業者約有半數尚未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以致配額無法充份運用,更影響後續經濟部為業者爭取新額度之時程。

為提升移工配額使用效率,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於115年1月20日公告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審查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將認定函效期調整為90日;並同步調整113年及114年已取得認定函的特定工廠業者,其認定函效期統一至115年4月24日失效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呼籲,已獲核配移工名額的特定工廠業者,請務必於115年4月23日(含)前,備妥相關文件向勞動部提出招募許可申請,以免影響自身用人權益。如有相關疑問,請撥打服務專線0800-035-056,將有專人提供諮詢協助。

特定工廠再次申請移工條件放寬

另115年1月9日《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審查製造業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修正要點,針對特定工廠申請移工允許「再次申請」有再放寬。

第二點修正:應就同一廠場一次向本署提列申請案件,案件如經本署核定後,不得申請變更。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得再次申請:修正第三款、增加第四款

【臨登轉特登】(三)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取得臨時工廠登記業者,曾聘有移工,且已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六取得特定廠登記,其原取得本署處分函符合前款規定,有再次提列申請案件之必要者。

【特登】 (四)原取得工廠登記業者,曾聘有移工,且已以包含「原工廠登記範圍及新增範圍在內」 之整體工廠,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五規定,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其原取得本署處分函符合第二款規定者。

修正後,只要證明過去曾有聘僱事實,即可依據新規定再次提出申請。

       台灣首波碳費已開徵,第一階段開徵對象包含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等排碳大戶,且須於2026年5/31前申報並繳納前一年度(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碳費 。雖然第一階段中小企業並未被列入課徵排碳稅的範圍,但並不代表中小企業可以置身事外,根據官方公布資料推測,第二階段徵收範圍會落在1.5萬噸或5,000噸以上的「中型製造業加工廠、中小電子零組件廠、食品加工廠、中大型化工廠」。更迫在眉睫的是,即使政府還沒來收錢,市場的壓力也已經傳導到中小企業身上。台積電、蘋果(Apple)等國際大廠為了達成自身的減碳目標,已經開始強制要求旗下的上下游供應鏈交出碳排數據。 因此企業應趁早做好「碳排查」,並找出碳排放源頭,並進行相關改善措施。

什麼是碳費?為什麼要收?我會被收嗎?

💡 碳費是什麼?為什麼要收?

  簡單來說,碳費(Carbon fee )就是「污染者付費」的體現。過去企業排碳不需要付出代價,但為了解決全球氣候變遷,政府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將排碳「定價」。透過對排碳大戶徵收費用,誘導企業主動投入節能減碳,加速台灣達成 2050 淨零排放的目標。

👥 目前的收取對象是誰?

目前碳費徵收並非「全民皆收」,但為ˇ達成2050淨零碳排,未來將逐步將各產業納入。

  • 徵收依據: 年排放量達 2.5 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以上
  • 目前徵收產業:燃氣供應業、電力業、製造業(如鋼鐵、水泥、半導體、化學材料等)。
  • 影響範圍: 預計首波影響全台約 200 多家企業集團(含 500 多家工廠)。

碳費怎麼算?有沒有補貼或優惠?

📊 碳費基本計算公式

應繳碳費 = (收費排放量 – 免徵額度) X 適用費率

免徵稅額:針對一般製造業政府通常設有 2.5 萬公噸的「免徵額度」,實際依官方最終公告之起徵點與扣除規範為準。

一般費率(基本款) 只要你達標(年排碳量 > 2.5萬噸)且沒有提出任何減碳承諾,就是用這個價格乘以你的排碳量(目前環境部審議會公告之建議基礎費率為 每公噸 300 元)。

▲ 高碳洩漏風險係數:針對高耗能、高排碳且高度仰賴國際競爭的產業,提出特定保護的風險係數,避免工廠出走。

▲ 優惠費率: 經審查通過後,符合不同程度減碳程度,該企業即可適用較低的「優惠費率」,減輕碳費負擔。

中小企業能如何透過「碳排查」自救?

💡 碳排查是什麼?

    簡單來說,「碳盤查」就像是幫公司的排碳量記帳,讓企業認清目前碳排狀況。

    國際上將企業的碳排放分為以下三個範圍:

  • 範圍一:直接排放(公司自己燒掉的) 企業在營運過程中,直接排放出來的碳。例如工廠鍋爐燃燒天然氣、公務車消耗的汽油,或是辦公室冷氣外漏的冷媒。
  • 範圍二:間接排放(公司買來的能源) 企業自己雖然沒有燒燃料,但因為「使用外購能源」而在發電廠端產生的間接碳排。最常見的就是全公司、全廠房開燈與開機所消耗的「電費」。
  • 範圍三:其他間接排放(整個供應鏈的碳) 這屬於最複雜的範圍,包含了公司上下游的所有活動。例如原料開採運送、員工通勤出差、甚至是產品賣給客戶後的廢棄物處理。

🌿盤查過後,如何藉由結果進行改善?

「記完帳」知道碳排痛點後,中小企業該如何對症下藥?以下是幾種常見且實用的減碳改善方法:

  • 汰換老舊設備: 將廠房內耗能的老舊馬達、空壓機更換為高效率設備(如 IE4 規格馬達),並將辦公室燈具全面改為節能 LED 燈,這是降碳排、省電費最快的方法。
  • 調整製程與原物料: 在生產端優化製程設定(如降低熱能損耗、提高產線良率);或者在源頭改用低碳、可回收的綠色環保材料。
  • 引進智慧能源管理: 導入能源管理系統(EMS),利用數位化工具或 AI 即時監控廠區的用電尖峰與異常,避免能源不必要的浪費。
  • 轉換低碳與再生能源: 逐步將廠內的燃油鍋爐更換為天然氣或電子式鍋爐,並評估在廠房車棚屋頂建置太陽能光電,提升綠電的使用比例。

🔨做碳排查的好處

  • 保住核心訂單: 面對大客戶的「綠色通牒」,提早備妥碳盤查數據,能證明自己具備綠色管理能力,穩固在供應鏈中的關鍵地位。
  • 精準省下成本: 透過盤查,企業能地毯式揪出廠房內到底哪裡在浪費電、浪費能源。省下不必要的排碳,就是直接省下電費與營運成本。
  • 爭取綠色金融優惠: 現在銀行在審核貸款時,非常看重 ESG 指標。有做碳盤查並提出減碳計畫的企業,往往能向銀行爭取到利率更低的「綠色融資」貸款。

🪙政府有的轉型資源補助

中小企業不需要獨自面對轉型焦慮,目前經濟部與相關公協會都推出了多元的輔導與補助方案,幫助企業減輕負擔:

  1. 經濟部《中小企業減碳指引》與一站式平台: 政府已推出數位化的「財會+碳帳」機制,讓中小企業在日常記帳時就能順便完成碳帳紀錄,大幅降低盤查門檻。
  2. 碳盤查實質補助(如公協會16+4計畫): 針對想進行國際 ISO 14064-1 驗證的企業,政府與公協會提供價值新台幣 16 萬元以上的盤查與諮詢資源補助,企業僅需負擔少許自籌款即可參與。
  3. 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 如果是批發零售、餐飲或倉儲物流業,汰換老舊的營業用空調、電冰箱、LED 燈具等,政府提供最高 50% 的設備採購補助,單一企業最高可申請到 50 萬元。

小結:碳轉型已經從當年的「選擇題」,變成了如今的「必答題」。中小企業與其被動等待未來的法規或客戶來處罰,不如現在就善用政府的補助資源動手盤查,把危機化為升級的轉機,為自己爭取轉型空間,不僅有助於降低未來碳費成本,也能提前因應國際供應鏈對 ESG 與淨零排放的要求,進一步提升企業競爭力與永續發展能力。

      外籍看護及幫傭大放寬,自2025/08/1起,開放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而 2026 年 4 月 13 日起,只要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就能申請外籍幫傭,但當家裡決定聘僱外籍看護或外籍幫傭時,許多雇主的心情是既期待又害怕。期待終於有人能分擔照顧長輩的重擔或分擔家務,卻又害怕不同的文化和生活習慣需要磨合。政府規定雇主必須簽署一份《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其實就是在協助雇主核對雙方基本居住條件是否合適。且移工入境後 3 天內,勞工局的外諮員就會親自登門,拿著這份清單一項項核對。提早了解這份計畫書,不僅僅只是避免踩到法規紅線,更能提前打造舒適環境,讓外籍夥伴能住得安心,才能在雇主家打理的用心。

一、 住宿與隱私:不是有地方躺就可以

很多新手雇主以為,既然是來家裡幫忙,在客廳拉個折疊床、或在長輩床邊打地鋪方便照顧就好。
     ※注意!這是最常被勞工局開罰的紅線。

  • 獨立固定床位 外籍看護及外籍幫傭必須有自己專屬的床鋪,不能睡沙發、地板或臨時折疊床。
  • 注重隱私空間 如果外籍看護及外籍幫傭必須與被照顧者同房時,請務必加裝拉簾或隔板,給予基本的隱私。
  • 個人儲物空間 必須提供專屬的衣櫃或置物櫃,讓外籍看護及外籍幫傭能安放自己的私人物品與證件。

二、 飲食與宗教:多一點同理心,少很多摩擦

生活照顧書特別強調對多元文化的尊重,需給予其宗教上的包容:

  • 飲食禁忌與尊重 台灣目前以印尼籍看護為大宗,多數因回教信仰不吃豬肉。雇主不得強迫其烹煮或食用豬肉。如果家裡開伙,建議在冰箱或鍋具上做簡單的區域劃分。
  • 飲水與伙食充足 必須確保外籍看護及外籍幫傭能隨時取得乾淨的飲用水,且伙食供應要充足、衛生。

三、 人身安全與權益:絕對不能踩的法律地雷

在生活照顧書中,有些項目只要違規,就不是「限期改善」這麼簡單,而是直接面臨重大罰鍰:

  • 證件自主保管 外籍看護及外籍幫傭的健保卡、居留證和薪資存摺,絕對不能由雇主強行扣留。如果外籍看護及外籍幫傭擔心遺失請您代管,必須簽署正式的代管同意書。
  • 保障人身自由 不能因為擔心外籍看護及外籍幫傭逃跑,就在下班時間把房門從外面反鎖,或是限制其合理的通訊自由(如扣押手機)。

四、 環境與衛生:住得安心,才能照顧得用心

政府也會幫外籍看護及外籍幫傭 把關家中的基本居住品質:

  • 合格衛浴設施 必須提供安全、有穩定冷熱水的衛浴設備,且要保持通風、防滑。
  • 消防防護安全 家中的逃生通道不可堆放雜物,且必須備有合格的滅火器。
  • 基本生活設備 視季節提供必要的冷暖氣、電風扇或厚棉被,確保他們不會受凍或中暑。

 小結:其實這些規定都是居住最基本的要求,除了為外籍看護或外籍幫傭檢視生活環境,其實也是為自家找出改善的地方,讓家人也能住的安心跟舒適。此外,健全的居住環境與隱私保障,是維持外籍看護及外籍幫傭勞動品質與降低家庭管理成本的基礎,減少因生活摩擦導致的爭執,雇主可以將心思放在家人身上,畢竟聘僱外籍看護及外籍幫傭,本來就是為了提高家人的生活品質,讓自己有更多的精力好好陪伴家人。

貼心提醒:200人以下企業內育有12歲以下子女的勞工,未來可在與雇主達成合意下,申請減少1小時工時且不減薪或彈性上下班制度 ,而企業可向政府全額請領該小時的工資補助,且2026/05/27勞動部長表示將提供企業職代補助金,代理職務人員一日可領800元補助金,該新制預計最快於2027/01/01正式上路,家中有育兒需求的家長,可善用新育兒友善政策向公司協調更彈性的育兒工作模式。
(本政策目前尚未正式實施,相關適用條件及實際執行規範,仍應以勞動部後續正式公告內容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