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已超過5000人
外籍看護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目前已有超過 5 千名家庭看護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其在台工作年限不受最長 14年限制,雇主也不需繳納就業安定費。
(一)外籍看護工達到以下條件即可轉任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
1.在臺工作期間連續 6年。
2.若有出國後再入國工作且累計工作年限達 11年 6 個月以上。
3.每月薪資達2 萬 4,000元,
4.具備語文能力資格及接受 20 小時補充訓練。
(二)聘僱外籍看護工中階技術人力流程
聘僱外籍看護工中階技術人力,其流程是雇主應先辦理國內求才,由工作所在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本國照顧服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