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Page 43)

由於微型電動二輪車於2022年11月30日起,須掛牌及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未來移工若是騎乘未合格掛牌的電動自行車上路,或擅自改裝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將最高處新台幣5,400元。

以往電動自行車不需掛牌所以是外勞代步的最好工具,但也因此造成外勞改車以提升車子性能,但依據近期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需合格掛牌的電動自行車才可以騎乘上路,否則將處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移交保管。

外勞電動車掛牌注意事項

1.登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應檢附雇主同意書。

2.移工離境時也須由雇主協助處理車輛。

3.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

4.擅自改裝變速裝置,將罰1800元至5400元,

5.改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等,也會處最高處1200元罰鍰。

6.已購買電動自行車外勞需在2年內到監理機關、將既有的審驗合格標章轉換成監理機關核發的號牌。

外籍看護工月薪由現行1.7萬元調高至2萬元,讓台灣失能者家庭負擔增加,而且繼續於同一雇主工作滿3年續聘,建議雇主再加薪每月1000元至月薪2.1萬元;若於同一雇主繼續工作滿6年以上續聘,建議再加薪每月1000元至月薪2.2萬元。

因政府考量一般家庭疫情期間增加生活負擔,因此只要是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情形者,提供每月3,000元薪資補貼,補助期間最長3年,每案最高補助10.8萬元。

 

 

 

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外勞工作第一天雇主須定期安排外籍勞工健檢(6個月、18個月、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如果是已逾1年未接受健康檢查者,雇主應自聘僱許可生效日的次日起7日內,安排至指定醫院辦理補充健康檢查。 外國人健檢指定醫院名單

雇主如未依規定安排所聘僱外國人接受健康檢查,則涉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5款規定,可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外勞體檢FAQ

  1. 問: 可以哪裡查詢外勞體檢時間 ?  
  2. 答 :移工定期健康檢查日期查詢

老人庇護安置資格

只要設籍台中市市,且年滿65歲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都可以申請:

  • 未得到基本生活照顧扶養者。
  • 遭受虐待或惡意遺棄者。
  • 其他需要接受保護服務者。

老人庇護安置流程

1. 現居且設籍本市或設籍本市但現居其他縣市。

2. 依社工員檢附之資料進行審核核定。

3. 依機構安置核定函進行簽約安置機構。

4. 社工員於安置屆滿3個月之前二週評估是否繼續安置。

老人庇護安置期間與費用

  • 個案之安置期限以九十天為限,必要時經本局核准得再延長一次。
  • 安置費用:每人每日新臺幣六百元整。照護費補助每人每月最高五千元。
  • 個案無扶養義務人或扶養義務人無扶養能力者,得經本局社會工作員需求評估
    後,增加照護費補助每人每月最高三千元。

 

外勞在外租屋對雇主影響

限制外勞移工住所有違憲疑慮嗎? 勞動部表示依據國際公約,外國人基於擇居自由,得不接受雇主安排,選擇居住親友家或自行在外租賃,就是說外勞可選擇不入住雇主安排外勞宿舍,只要檢附外國人自行在外住宿聲明書等證明即可,並通知當地地方政府,雇主免辦理飲食及住宿之安全衛生、人身安全及健康之保護、文康設施及宗教活動資訊,及住宿地點及生活照顧服務人員等規定事項。

外勞在外租屋對屋主影響

屋主承租房子給外勞必需注意以下事情

(1)是否為非法逃逸外勞:必須外勞提供居留證或護照並查核是否過期。

(2)最好聯繫仲介公司並注意合約租金及限制,翻譯進行翻譯,以避免爭議。

 

延伸閱讀 : 霧峰外勞宿舍租金便宜,離大里工業區近

延伸閱讀 : FB外勞宿舍出租潭子神岡大里霧峰租屋網

延伸閱讀 : LINE@外勞宿舍出租潭子神岡大里霧峰租屋網

移工宿舍出租-潭子區霧峰區宿舍專線 0906997212 陳先生

外勞要求加薪,但聘僱時間未到期,可以加薪嗎? 由於當初簽約的勞動契約有明定薪資給付條件,所以薪水也是勞雇雙方以勞動契約約定,因此在聘僱契約有效期間內,維持原契約約定薪資辦理。所以契約未期滿,不能要求調薪,除非雇主主動提出並同意調薪。

自8月10日起,新招募引進或期滿續(轉)聘的家事外勞適用調薪新制,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的看護工雇主每月可補貼3,000元,最長補貼3年;其他一般雇主則於本年底前每月補貼1,500元,最長補貼4個月。

延伸閱讀 : 外勞外籍廠工國內派遣家庭看護工幫傭長照服務力全方位服務-鳳凰人力

 

外勞可以自由轉換雇主? 勞動部:誤傳

依就業服務法第53條第4項規定,移工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但符合本法第59條第1項各款規定,移工因不可歸責之事由,經勞動部核准,始得轉換雇主或工作。

如果外勞在3年聘僱期間想轉換雇主,原雇主及新雇主都同意情形下可以合意轉換。外勞以怠工方式,想迫使雇主同意轉換外勞,雇主得向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申訴,經地方政府認定屬實,勞動部將依法廢止其聘僱許可,若是雇主違法,或是被照顧者身亡等不可歸責移工事由,移工也可轉換雇主或工作。

延伸閱讀 : 外勞可以在台灣工作幾年呢?

對於外勞自由轉換雇主勞團與雇主協會爭論不止

勞團的訴求:

移工在3年契約期間,轉換雇主難度很高,若再職場受到不公平待遇無法已離職做為保護自己的手段,最後只能選擇逃跑以維護自身權益,勞團訴求廢除《就業服務法》第53條第4項「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之規定。透過要求自由轉換雇主,改善移工的勞動環境

 

雇主協會質疑:

若可自由轉換雇主,外勞已違背當時簽訂契約工種,失能者要的是穩定的照顧人力,若外勞可自由轉換雇主,雇主權益在哪裡?移工轉換工作造成的損失,不該由雇主承擔。也有雇主質疑是外勞來台前先申請當看護,來台後再轉職到條件較好的工廠任職,淪為轉職跳板。

延伸閱讀 : 雇主申請須知看護工可以換工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