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申請須知 (Page 5)

 2024 年總統大選「工」辦勞動政見發表會,針對媒體提問勞保年改、低薪、移工相關問題,三位總統候選人提出因應新的工作模式,未來要立一部因應新時代所需求的勞動法令、協助企業全面發展,移工開放要關注薪資,另將建立移工外展平台,不同企業聘移工要有不同人頭稅。

賴清德對於移工政見:除提高生育,要引進外勞移工(推動中階技術工,僑外生能留在台灣工作),前提是不要沒提升薪資卻要引進移工。

侯友宜對於移工政見:要成立移工外展平台,分類、派遣、管理,將旅宿、物流與農業納入,他說旅宿也不是全時段都很忙。 柯文哲對於移工政見:開放外勞,後面要課人頭稅,不同企業要有不同人頭稅。

找顧老人需要很多耐心和專業,更不要說是失智症照顧更複雜且困難,自己最親近的家人來照顧都惠例不從心,心力交瘁,如果是外籍看護更是困難,語言上溝通不良加上民俗文化不同,照顧起來更加不容易,雖然說依「長照服務法」,外籍看護在台灣開始服務案家後,若能力需要補充、加強,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有提供補充訓練,惟需要繳交學費,需要外籍看護與雇主協調如何負擔。

非營利機構One-Forty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失智症中心聯手,為照顧失智症的外籍看護提供適合的照顧資源。提供「失智症照護手冊」,提供了五個與失智症者的互動技巧「STEEP」,分別是微笑(Smile)、謝謝(Thanks)、眼神接觸(Eye contact)、擁抱當下(Embracing the moment)和耐心(Patience)。

其實花一點資源去讓外籍看護成長是必要的,當他被培養得愈好,愈有照顧能力,成為失智症照顧上的好夥伴。

 

多位立委 6 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邀請多位重症失能病患訴求要求重症失能雇主免繳就業安定費,外籍看護應具備專業照護技能,避免重症患者成為外勞移工來台跳板。

勞動力發展署回應,目前針對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或被看護者,符合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資格者,已免繳納就業安定費。另勞動部自 111 年 8 月 10 日起,針對符合免繳納就業安定費的經濟弱勢雇主調薪者,每月補助 3,000 元,最多補助 3 年,最高補助 10萬 8,000 元。

家庭看護工在入國前,與雇主在雙方合意之下簽訂勞動契約 3 年,除非有特殊情形經勞動部核准才可轉換。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 5 日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立委質詢,「一站式服務」成效不張,移工在完訓後一個月內經核准轉換雇主就有 1,051 人,其中還有 2 人轉換至非社福類工作,轉換率達4.5%,顯見「一站式服務」並未達到預期目標。
還有外籍移工申訴專線 1955,但雇主的申訴專線是甚麼?她建議,勞動部專門為雇主設立一條服務專線。
關於照顧人力供需嚴重失衡,應大幅鬆綁社福移工(看護工/幫傭)的引進,另提出非洲可以成為我國新的移工來源國,薪資只要一個月五千元,且不容易逃跑。
關於外籍看護工專業訓練問題,應該要有提供喘息服務,讓照顧服務進去家庭協助,另 8小時應有資深照服員進家庭指導。

住院整合照護日前擴大試辦,參與醫療院所家數及床位皆翻倍,凸顯住院看護不足問題。為改善現況,衛福部照護司打算推動「醫院護佐制度」,民團則是強調應有「大水庫觀念」針對照顧服務員建立統一的管理、調度平台,加強媒合,讓照護人力做最有效的運用。如照服員在接受基礎訓練後,再根據醫院、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及住宿式機構等不同場域需求,做進階訓練、認證。目前試辦計畫的人力來源,仍來自醫院現有的1對1看護或是醫院另外自聘,衛福部也在設想如何開源、增加照護人才,而在規劃建立「醫院護佐人力認證制度」。

 

雇主及外勞應該注意哪些個資法?有哪些是已經觸法但缺不知道的呢?

1.家庭看護透過網路直播拍攝阿嬤的生活日常可以嗎?不行,因為肖像也是個資,若未經他人同意即直播拍攝、拍照放在網路平臺傳播,已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 某公司產品促銷活動,凡提供3名人員資料者可獲得精美贈品1份,移工M君直接將3名外勞移工友人的個人資料,外洩給該公司,使其得以對該3人進行電話行銷,這樣也違反個資法。

3.知名網紅聘僱的家庭看護工向媒體透露網紅兒子之病況,這行為也是違法。

如有未依法或未符合特定目的蒐集特種個資情形,地方政府得依法裁處罰鍰新臺幣5萬元~50萬,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若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致個資遭不法利用,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新臺幣500~2萬元。

 

個人資料保護法為保障個人資料免受於非公務機關利用合法蒐集其個人資料行銷打擾,如當事人拒絕接受行銷時,即應停止再利用其個資進行行銷,就是雇主接到仲介公司行銷電話,明確拒絕該公司推銷後,仲介公司即應停止對陳君行銷。如仲介公司有違反「拒絕商業行銷指引」時,可撥打1955專線登錄立案,移交當地勞工單位查處。

個資保護(新增諮詢管道及法律效果)

為了因應部分製造業受到產業景氣波動、業務緊縮之影響,勞動部提出製造業雇主可增額5%優先承接在國內的待轉職廠工,以解決產業外勞移工人力調配問題。但合計3K五級制、國內承接移工增額5%及Extra制的總移工比率仍不得超過僱用員工人數40%,國內承接移工就業安定費則為每人每月2,000元。

 

3K五級制

目前的外勞核配比率3K五級制,凡屬於骯髒、危險、辛苦的產業,可依進用的本國勞工數額,按A+、A、B、C、D級等五級,各依不同比例進用外籍勞工。若現行核配比率仍不足以解決缺工問題,還可透過增加繳交就業安定費方式,額外提高核配比率,但最高不得超過40%。

Extra制

將就業安定費數額提高3,000元、5,000元、7,000元,即可分別提高5%、10%、15%的比率,總核配比率最高可達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