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申請須知 (Page 13)

雇主可不可以保管外勞護照? 答案是可以!!

聽說扣留外勞護照及居留證,存簿等文件是違法的,但是這些重要文件留在他們身邊,遺失了或是被有心人士欺騙怎麼辦?

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八款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非法扣留或侵占所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

若雙方有簽定護照保管委託書,雇主是可以代為保管。但外勞欲索回時,雇主不得藉故拖延或拒絕,否則將觸犯就服法規定,可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亦將取消外勞配額。

所以雇主可以代為保管護照居留證,但須得到外籍勞工同意及同意委託書,且外勞隨時都可以拿回去,雇主不可以拒絕或拖延。

面對農業缺工日益嚴重,少子化又年輕人全往都市尋求工作同時,全台各縣市農牧業從事人員越來越少,於是農委會在2019年正式開放農業移工申請,可由農漁會、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聘請農務外勞移工,再由機構指派外勞移工,協助當地農務,來補足季節性缺工問題。

而勞動部今年八月核准「農業移工」名額大幅增加,其中以「派遣式的外展農務工作」增幅比例最高,民團質疑在勞動權益上可能存在些風險。

派遣移工模式 職災認定難

因為外展外勞移工需要不斷更換工作場所、對於新的環境及機械操作可能會不熟悉,有可能造成職災風險增加。若職災真的發生,其中責任歸屬的認定,將加倍困難。

 

(一) 甚麼是?

外展外勞指的是受雇主指派至外展農務服務契約履行地,直接從事農、林、漁、牧工作或與其有關之體力工作。(雇主應為農會、漁會、與農林漁牧有關之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

(二)申請外展外勞的雇主應具備什麼條件?

先檢附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申請,經審查核定後,取得外展農務核定函者,應於取得核定函 60 日內,向勞動部申請核發初次招募許可。(三)申請外展外勞其人數如何計算?

依外展農務核定函所核定得聘僱外國人人數辦理,但不得超過雇主所屬同一勞工保險證號之國內勞工人數。

 

勞動部訂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範仲介公司可收取費用得向雇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不得超過外籍移工一個月薪資);另得向收取服務費(第一年每月不得超過1,800元、第二年每月不得超過1,700元、第三年以上每月不得超過1,500元)。

仲介公司有義務向雇主詳細說明契約內容,包括服務項目、外籍移工轉出後之處理原則、收費與退費條件、違約損害賠償、審閱期等相關約定事項。

 

但通常不包含

外勞因個人因素辦理金融業務、個人因素就醫、返鄉休假探親、協助報稅、護照換發或個人證件遺失補發、仲介代辦外勞居留證….之手續費。

外勞3年期滿後收費

人力仲介公司,得向雇主或新雇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金額合計不得超過移工第1個月薪資;對於移工則不得再收取仲介費,只能收取服務費,金額在第3年後每個月不得超過1500元。

外勞服務費可以調漲嗎?

在物價飛漲,水、電、汽油一直漲情況下,只有外勞服務費卻10多年來未調漲,外勞仲介是24小時服務,幾乎天天都需出勤,1名外勞一個月1,800元的費用,根本都不夠支付房租、人事等費用….。勞動部雖多次開會討論,終究沒有估算雇主與外勞應負擔之合理服務費用。

 

 

因為各國新冠肺炎持續確診病例不斷攀升,尤其是我們外籍家庭看護工的來源國印尼,雖持有核酸檢定報告但卻連環爆出確診問題,使的印尼看護工再次停止輸入,但也因此造成需求長期照顧家庭空窗情況,印籍看護工在在長照市場極為缺乏。

所以坊間出現不法人力仲介聲稱有「短期合法」外籍看護工,可以提供有照護需求的家庭,但事實上合法外籍看護工有聘僱期限,需藉由合法管道輸入且有一定時間,提醒雇主必須要確認外籍看護工來源是否為合法引進,可能是失聯移工、逾期居留或違法打工的外國人。

勞動部呼籲,聘僱失聯移工、逾期居留或他人合法聘僱的外國人,一經查獲將面臨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若家中有照護需求,可撥打1966長照諮詢服務專線使用長照服務會比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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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及暫緩引進移工:

為減少人員跨境流動 : 自109年6月17日至同年9月17日聘僱許可期間屆滿之外勞移工,其累計在臺工作期間將屆滿12年或14年者,得再申請3個月之聘僱許可。

暫緩引進移工 : 鼓勵雇主優先期滿續聘,繼續留用同一外勞移工;也鼓勵在國內承接已在臺的移工,代替自海外引進新移工。

暫緩引進印尼籍移工: 印尼疫情持續升溫,從12/18日起將持續暫停引進印尼籍移工來台工作,其嚴重影響為家庭看護工僱主,所以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即日起至民國110年3月16日止期間內效期屆滿,都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及鼓勵改聘越南、菲律賓或泰國籍移工來台工作。

落實雇主防疫管理:

由國外引進新外勞移工,需檢附產業類新引進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移工外勞入境需配合集中或居家檢疫14日(不得外出)並自主健康管理7日部分,其中,應登錄移工自主健康管理地點、並盡量一人一室,如有困難,應保持1.5公尺距離,配戴口罩、應避免出入公共場合、早晚量體溫等。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防疫指引:

同一住宿地點的移工,儘量安排同一地點工作、彈性上下班、落實消毒等,使雇主、移工及仲介有所依循。加強防疫宣導….。

入境管制防疫措施 :

1.移工登機前需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2.強化航廈內空橋、登機門、候機室、手扶梯、電坡道扶手等各項設施設備加強消毒及清潔頻率。

3.於桃園機場電子看板、出入境大廳、報到櫃檯、入境檢查、行李提領區等區域播放(或張貼)肺炎疫情防疫宣導衛教訊息。

4.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大型活動、宗教祭祀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防疫指引:

同一住宿地點的移工,儘量安排同一地點工作、彈性上下班、落實消毒等,使雇主、移工及仲介有所依循,應儘量避免所屬不同公司之移工混住。落實記錄 TOCC 機制,強化生活管理及協助就醫,移工外出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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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護工可以換工作嗎?

期滿轉換是外籍看護工作屆滿三年,勞雇雙方可決定續約與否,若外籍看護工想換工作,雇主須為看護工申請轉換雇主,當然也有「一般轉換」,如雇主違反規定,或被看護者往生已無使用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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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工若符合以下條件即可申請轉換雇主或工作

1.原雇主或被看護者死亡證明書或移民相關證明文件。
2.漁船被扣押、沉沒或修繕而無法繼續作業之證明文件。
3,原雇主關廠、歇業或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經終止勞動契約之證明文件。
4.其他不可歸責受聘僱外國人事由之證明文件。

雇主沒有依時間辦理轉換登記會如何?

如果外籍看護工要轉換雇主,而雇主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至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外籍看護工辦理轉換雇主登記,雇主可能會處罰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勞動部並將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及管制後續移工的申請。

申請外籍看護工所應備文件:

1.被看護者照片 3 張(3 個月內 2 吋脫帽半身照)
2.申請人與被看護者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與印章
3.疾病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4.雇主申請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
5.巴氏量表
6.各項特定病症、病情、病況及健康功能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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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申請外籍看護工所需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2)被看護者身分證正本。
(3)填寫切結書。
(5)填寫求才登記表。
(6)身分確認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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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身障手冊或證明申請外籍看護工所需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2.被看護者身分證正本。
3.填寫切結書。
4.填寫求才登記表。
5.身分確認切結書。
6.身障手冊正本
7.填寫傳遞單
8.戶口名簿(影本)
9.被看護者身份證(影本)
10.委託書
11.雇主身分證(影本)與印章
12.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與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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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巴氏量表到宅評估所需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2)被看護者身分證正本。
(5)填寫求才登記表。
(6)身分確認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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