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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各國疫情解封,台灣也因為疫苗施打率及全民對於疫情防範疫很道位也接軌國際開放政策,但因為過去3年的疫情造成飯店業者人力減少,如今疫情解封卻發生找不到人的窘境,缺工成了飯店觀光業復甦的最大阻礙,生意就在眼前,但業者卻吃不到。所以飯店業旅遊業向政府喊話政府已經開放了很多行業都可以有外勞,不管農林漁牧、製造業工廠,為什麼他們可以開放申請外勞,位什麼飯店業旅遊業我們卻沒有。」

申請資格如下 :

壹.(A類)到醫院─經醫療團隊專業評估,認定需求並開立診斷證明書及巴氏量表。
專業評估之醫療機構如下:
1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2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
3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
4寶建醫療社團法人寶建醫院
5國軍高雄總醫院屏東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6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7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
8屏安醫療社團法人屏安醫院
9迦樂醫療財團法人迦樂醫院
10輔英科技大學附設醫院
11佑青醫療財團法人佑青醫院
12安泰醫療社團法人潮州安泰醫院
13國仁醫院

貳.(B類)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重度以上)
符合勞委會公告十一項障礙項目:
平衡機能障礙、智能障礙、植物人、失智症、自閉症、染色體異常、先天代謝異常、其他先天缺陷、精神病、肢體障礙(限運 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另需加附診斷書或身心障礙鑑定表影本。但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者,不在此限)、罕見疾病、多重障礙(至少具有前十一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參.重新招募免評估機制(104年3月5日實施):
註: 重新招募案件依規定係指外籍看護工聘僱期間屆滿或預定出國前4 個月內,其家庭外籍看護工未離境或未轉出時提出申請。

第一類:被看護者現為80歲以上,曾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認定有嚴重依賴或全日照護需要(外籍看護工未離境或未轉出時)。

第二類:被看護者曾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且為(腦性麻痺明顯生活功能不良)、(脊髓損傷導致明顯生功能受損)或(截肢併明顯生活功能受損)等病症。

第三類:被看護者曾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且由醫療機構開立符合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等相關證明。

國內農業長期缺工,如果要聘請外勞依法僱主初次聘請外國人的員額不得超過平均員工數的35%。但…很多務農家庭企業只有1-2人,根本就不能申請外勞,看的到吃不到,多數的農家只能冒險繼續聘僱非法外勞人力來填補農耕缺口。

根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的審查標準,雇主申請初次招募人數及所聘僱外國人人數,不得超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認定函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國內勞工平均人數之35%。

農委會表示,但因為農業樣態和工廠完全不同,缺工性質可分為分常態性和季節性缺工,會極力透過人力調度來協助。

 

1.申請窗口: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2.申請條件:(需符合其中一項)
2-1.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2-2.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2-3.植物人。
2-4.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2-5.申請時需檢附資料:(需檢附其中一項)
2-6.身心障礙證明。
2-7.由專科醫師開立詳述病況之診斷證明書。

醫師到宅費用:

出診訪視費:2,000元(收費上限)。
評估鑑定費:1,000元(收費上限)。
交通費:15公里內鄰近鄉鎮(500元/次),超過15公里,每1公里加收10元。

1.年滿65歲(含)以上設籍屏東縣之獨居老人,且為低/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貼/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每月全額補助新臺幣1,200元。

2.未滿65歲設籍且實際居住本縣,列冊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並領有本縣核(換)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且同時符合下列3項資格者,本府每月全額補助新臺幣1,200元:
(1)單獨居住或同住家屬無照顧能力者。
(2)未接受機構24小時安置且未聘用看護(傭)者。
(3)生活自理能力缺損,且服務對象意識清楚,可配合操作該系統(不含精神疾病、失智症或經評估不適合本系統者)。

3.設籍且實際居住本縣,經列冊之失能或患有慢性疾病、突發疾病之一般戶獨居老人(ADL量表分數低於90分(含)以下或經醫師診斷證明),經評估確有需求者,本府補助70%(840元),個案自付30%(360元)。

詳細補助請點選 : 屏東縣社會處

 

病人住院請看護健保會補助?

衛福部研擬「住院整合照護計畫」,並由醫院籌組照護團隊、人力調度,民眾只要負擔部分照護費用,若家屬想自行照顧或自聘看護,也可選擇不參與。草案以健保支付750元、民眾負擔900元等部分負擔方式,減輕民眾經濟壓力,

衛福部「全民健康保險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其中「醫療費用支付」中,規定對入住急性一般病床病人,醫院可以申報住院整合照護管理費,每人每日支付 750 點(元)。

其實這是誤解!!

因為這項計畫「全民健康保險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實施日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為止,對於750元也非特別看護費用(並不是像一般民眾請24h醫院看護1對1貼身照顧)。

衛服部有提出「112年擴大試辦計劃」,將在健保會爭取112年60億元試辦經費並於114年全面推動。所以此項計畫尚未通過目前仍屬於試辦階段。

延伸閱讀 :看護與照服員有什麼差別?居家看護醫院看護居家服務傻傻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