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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口推估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將持續提高,預估於2039年突破30%,至2070年將達43.6%。

因為少子化及邁入超高齡化社會,家中老人或病人需要長期照顧服務,外籍看護工已成照顧主力。 One-Forty 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失智症中心共同推出「失智症照顧:外籍看護培訓計畫」,將外籍看護納入照護體系,並給予相對的支援及訓練,重點是免費的。

One-Forty 發布 《外籍看護照顧失智症現況》調查,分析外籍看護工照顧失智症困難的原因,「國臺語能力不佳致溝通困難」「不知道從何取得照顧技巧等相關資訊」、「不清楚病症」這些原因都會造成外籍看護工心理健康問題,所以外籍看護照顧失智症上最關鍵的問題,One-Forty也舉辦實體外籍看護照顧者的工作坊,並建立全臺第一個線上外籍看護失智症照顧的社群。

台灣在台外勞總數已經超過 74 萬人,其中加入勞保的產業外勞超過 50 萬人,社福外勞20幾萬,近年來請領老年給付案件持續升上,勞動部說明,在適用勞基法行業從事工作的外籍移工依規定參加勞保,享有與本國勞工相同之保險給付權益;外籍被保險人包括外籍移工、白領外國人、外籍配偶等。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指出,先前外界有建議,外籍移工離境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但是近年來
依據勞保條例第 63 條規定,98 年進入職場的勞保被保險人如死亡,無法選擇 1 次金給付,僅能申請遺屬年金,除非以前曾投保勞工保險,該規定不分本國人或外國人一體適用。

勞動部今(15)日修正發布相關法規,調整各產業雇主聘僱移工資格,以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其中調高小型農民及農民團體移工核配比率,並擴大農糧產業雇主資格及新開放林業移工。

調整如下 : 勞動部將10人以上小型農民(自然人)或農民團體聘僱移工核配比率,由現行35%調高40%(調高就安費),但只要是10人以下農民或農民團體調整為本外勞1比1。

另養殖漁業及畜牧,禽畜糞堆肥只要具登記證,自然人聘僱移工核配比率本外勞1比1(最多10人),移工核配比率,法人聘僱移工核配比率仍為現行35%,外加安定費可調高40%。

 

國內登革熱疫情嚴峻,多個縣市陸續出現確診病例加上東南亞及南亞登革熱疫情上升中,且持續發生境外病例移入的情況,所以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至多個移工宿舍進行
登革熱防治稽查,部分有環境髒亂及現場查獲大量孳生源的情形,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25 條逕行舉發,並依第 70 條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5,000 以下罰鍰,無勸導改善期。
也呼籲移工返回母國期間或國人赴海外旅遊及洽公,應做好防蚊措施,於入境後 14 天內,請仲介業者與雇主主動關心移工健康,若出現疑似傳染病症狀,需儘速協助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史

「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因應人力缺乏所推動的方案,目前已有旅宿業、餐飲業及地勤業加入專案,因為服務業在疫情時營運受衝擊大,部分勞工轉往其他產業,所以在景氣疫後復甦時,人力就一時補上來,旅宿業一直疾呼要求引進外勞移工擔任房務員。

目前的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有旅宿、餐飲及地勤等 3 大行業,只要經推介僱用依其身分是否為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等特定對象等、就業地區位於偏遠地區與否,勞工可領6000 元至 1 萬 3,000 元不等的就業獎勵。

勞動部說明關於引進外勞移工擔任房務員一事,如果真的薪資給了合理條件、雇用門檻也不是那麼嚴苛,但還是找不到人,之後再來討論評估該怎麼協助。

 

已聘有外勞移工的失能、失智民眾也可以使用長照服務,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為長照需求等級第 2 級,可申請「專業服務」、「交通接送」以及「輔具購買、居家環境改善」等服務,聘僱移工家庭可撥打長照服務專線 1966 申請。

專業服務 :

是由護理師到家中指導外籍看護工個別化照護技巧。

交通接送 :

失智、失能者如有往返醫院就醫回診的需求,則可預約無障礙設計車輛。

輔具購買、租賃或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

申請外勞的家庭,可添購助步車、輪椅照顧床、氣墊床、移位腰帶、洗澡椅等輔具,。

喘息服務、短期照顧服務 : 

於外籍看護工休假期間或外籍看護工服務期間發生行蹤不明、期滿離境等照顧空窗情境,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看護協助照顧失能、失智的家人,除了需要被照顧的家人得以有人照顧之外,也讓照顧者得以獲得休息。

勞動部針對聘僱外籍看護工之長期照顧家庭,推動「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符合長照需求者分別補助38天或31天短照服務,最多52天。

雇主聘僱外勞如有變更住宿地點,應於變更後 7 日內,通知外國人工作及住宿所在地的主管機關,不限書面送達,也可以採網路申辦。外籍看護工如有輪住需求時,可在辦理入國通報時註明所有地點,後續即不需另外辦理住宿地點通報。外國人身份如為中階技術人力,雇主仍應依雇聘辦法第 33 條規定辦理。若雇主未於變更後 7 日內,以「外國人住宿地點變更通報單」通知,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 條第 9 款規定,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