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Page 16)

台灣少子化和高齡化導致缺工問題,尤其是極度短缺的製造業、營建業、家庭幫傭及農漁業。印度媒體報導,印度政府將於下月與我國簽定協定,開放印度為台灣的新移工來源國,行政院長陳建仁今(10)日證實將引進印度移工,預計明年才會正式引進印度移工。哪些產業及人數也還需要討論。

許銘春表示,簽署後緊接著是展開「工作層級會議」,包括移工引進行業、數量、資格條件、健檢證明等細節,都還要與國內各部會及印方進行工作層級會議,必須等討論定案後,才會公告引進。預計明年才會正式公告引進。

鬆綁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與程序,勞動部完成修法,112 年 10 月 15 日起,初次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增列多元認定方式,包括使用照顧服務的長照服務持續 6 個月以上者,及重度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不限病症、輕度失智症,可直接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勞動部說明,10 月 15 日起,針對初次申請者增列三大多元認定方式,包括

1.經核定長照服務,並持續使用長照服務6 個月以上者。

2.擴大身心障礙免評項目,由 12 類增加為 14 類,新增呼吸器官失能重度障礙以上,及吞嚥失能中度障礙以上,並擴大肢體障礙與罕見疾病者不限病症。

3.簡化申請家庭看護工重新招募及聘僱中階技術家庭看護的流程,針對曾聘僱家庭看護移工且被看護者為 75 歲以上長者,以及被看護者持有無註記有效期間身心障礙證明者等二類對象,免除反覆再到醫療機構評估失能的困擾。

 

疫後缺工方案協助,勞動部已推介 5 千人,但媒合僅 400 人,媒合率不甚理想,未能媒合成功原因包括雇主表示未能媒合主要原因為「體能、健康條件不符」(15.56%),至於求職人表示未能媒合主要原因為「等候面試通知」(34.76%)。

住宿業過去沒有人力短缺問題,最主要關鍵在於待遇,住宿業者說已經提高待遇,但各行各業大家都在提高待遇時,房務員原本就低薪,雖有提高了,還是沒有競爭優勢,應該繼續提高待遇

王國材表示,很多人認為房務、清潔工作辛苦,國外移工或許意願較高,會跟勞動部討論後再確認方案內容。

 

北市日本工商會 10 月 6 日發表 2023 年政策建言白皮書,工商會呼籲,臺灣政府需進一步強化引進外籍人才及人力的具體目標、擴大引進方針,如放寬僱用外籍移工數上限、勞動基準法第 35 條休息時間變更…..

 

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特別休假期日應由勞工排定,但建議可參考日本實施的「休假時期變更權」,但若對企業正常營運造成妨害時,雇主可讓勞工在其他時期休假,達到變更勞工年休假的目的。

台灣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今天(4日)赴歐洲商會午餐會,並在談到如何解決缺工問題時開藥方。他指出,要解缺工問題最簡單的方式就是開放「外勞市場」,並依照不同職業課徵人頭稅,且每年調整稅率,進而控制各產業的「外勞人數」。

多位立委 6 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邀請多位重症失能病患訴求要求重症失能雇主免繳就業安定費,外籍看護應具備專業照護技能,避免重症患者成為外勞移工來台跳板。

勞動力發展署回應,目前針對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或被看護者,符合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資格者,已免繳納就業安定費。另勞動部自 111 年 8 月 10 日起,針對符合免繳納就業安定費的經濟弱勢雇主調薪者,每月補助 3,000 元,最多補助 3 年,最高補助 10萬 8,000 元。

家庭看護工在入國前,與雇主在雙方合意之下簽訂勞動契約 3 年,除非有特殊情形經勞動部核准才可轉換。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 5 日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立委質詢,「一站式服務」成效不張,移工在完訓後一個月內經核准轉換雇主就有 1,051 人,其中還有 2 人轉換至非社福類工作,轉換率達4.5%,顯見「一站式服務」並未達到預期目標。
還有外籍移工申訴專線 1955,但雇主的申訴專線是甚麼?她建議,勞動部專門為雇主設立一條服務專線。
關於照顧人力供需嚴重失衡,應大幅鬆綁社福移工(看護工/幫傭)的引進,另提出非洲可以成為我國新的移工來源國,薪資只要一個月五千元,且不容易逃跑。
關於外籍看護工專業訓練問題,應該要有提供喘息服務,讓照顧服務進去家庭協助,另 8小時應有資深照服員進家庭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