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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少子化和高齡化導致缺工問題,尤其是極度短缺的製造業、營建業、家庭幫傭及農漁業。印度媒體報導,印度政府將於下月與我國簽定協定,開放印度為台灣的新移工來源國,行政院長陳建仁今(10)日證實將引進印度移工,預計明年才會正式引進印度移工。哪些產業及人數也還需要討論。

許銘春表示,簽署後緊接著是展開「工作層級會議」,包括移工引進行業、數量、資格條件、健檢證明等細節,都還要與國內各部會及印方進行工作層級會議,必須等討論定案後,才會公告引進。預計明年才會正式公告引進。

鬆綁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與程序,勞動部完成修法,112 年 10 月 15 日起,初次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增列多元認定方式,包括使用照顧服務的長照服務持續 6 個月以上者,及重度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不限病症、輕度失智症,可直接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勞動部說明,10 月 15 日起,針對初次申請者增列三大多元認定方式,包括

1.經核定長照服務,並持續使用長照服務6 個月以上者。

2.擴大身心障礙免評項目,由 12 類增加為 14 類,新增呼吸器官失能重度障礙以上,及吞嚥失能中度障礙以上,並擴大肢體障礙與罕見疾病者不限病症。

3.簡化申請家庭看護工重新招募及聘僱中階技術家庭看護的流程,針對曾聘僱家庭看護移工且被看護者為 75 歲以上長者,以及被看護者持有無註記有效期間身心障礙證明者等二類對象,免除反覆再到醫療機構評估失能的困擾。

 

疫後缺工方案協助,勞動部已推介 5 千人,但媒合僅 400 人,媒合率不甚理想,未能媒合成功原因包括雇主表示未能媒合主要原因為「體能、健康條件不符」(15.56%),至於求職人表示未能媒合主要原因為「等候面試通知」(34.76%)。

住宿業過去沒有人力短缺問題,最主要關鍵在於待遇,住宿業者說已經提高待遇,但各行各業大家都在提高待遇時,房務員原本就低薪,雖有提高了,還是沒有競爭優勢,應該繼續提高待遇

王國材表示,很多人認為房務、清潔工作辛苦,國外移工或許意願較高,會跟勞動部討論後再確認方案內容。

 

北市日本工商會 10 月 6 日發表 2023 年政策建言白皮書,工商會呼籲,臺灣政府需進一步強化引進外籍人才及人力的具體目標、擴大引進方針,如放寬僱用外籍移工數上限、勞動基準法第 35 條休息時間變更…..

 

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特別休假期日應由勞工排定,但建議可參考日本實施的「休假時期變更權」,但若對企業正常營運造成妨害時,雇主可讓勞工在其他時期休假,達到變更勞工年休假的目的。

台灣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今天(4日)赴歐洲商會午餐會,並在談到如何解決缺工問題時開藥方。他指出,要解缺工問題最簡單的方式就是開放「外勞市場」,並依照不同職業課徵人頭稅,且每年調整稅率,進而控制各產業的「外勞人數」。

台灣與印度計劃簽署移工合作備忘錄,印度可望成新看護移工來源國。印度斯坦時報(Hindustan Times)日前報導,台灣與印度計劃最快下個月簽署移工合作備忘錄(MOU),藉以幫助台灣克服製造業、營建業、家庭幫傭及農漁業缺工問題。

但陳景寧指出,目前台灣對於穩定看護移工的支持服務,例如技術後援、品質督導、情緒支持,或迎接更多國籍看護工的準備,如翻譯工具或人力等,都非常缺乏;包括民眾家庭端迎接「新家人關係」的心理及工作準備,都是亟待改善之處。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容柔則說,這已經不是第1次政府對外與來源國談移工引進,但與哪一國談都不是重點,而是輸入這些移工進來後是否能給移工合理的勞動條件,包含是否同工同酬、移工輸入過程中的私人仲介剝削問題是否解決等。

衛生福利部「住宿式機構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今年起擴大補助,從每人 6 萬元提高到 12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

 

符合四條件即可申請

1.須符合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

2.長照需要等級評估 4 級以上。

3.且同時具備入住護理之家、住宿長照機構、老福機構、身障福利機構、兒少機構資格。

4.今年 1 月 1 日起入住住宿式機構滿180 天、未領有其他補助者。

補助方案申請期限自即日起到 113 年 3月 1 日止,相關疑問或長期照顧問題,可電洽嘉義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5)362-5750或 1966 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