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Page 4)

申請外籍看護前必做的3大步驟:

1. 評估是否符合「免評條件」

先確認是否符合免除巴氏量表評估的條件:

  • 年滿80歲以上長者

  • 70~79歲且罹患癌症二期以上者

  • 其他重大傷病(可個案諮詢)

若符合上述條件,將不需進行巴氏量表評估,即可申請外籍看護(新制預計2025年7月底前上路)

 

2. 諮詢合法外籍看護仲介機
避免自行聘僱或透過非法仲介(可能觸法或產生權益糾紛)

合法仲介可協助您處理:

申請文件

人力媒合

外籍移工引進流程

 

 

3. 留意長照補助與資源搭配

即使聘僱外籍看護,仍可同時申請以下長照資源:

  • 喘息服務

  • 輔具補助

  • 日間照顧中心

  • 居家服務

善用政府資源可減輕家屬照護壓力、提升整體照護品質。

申請外籍看護工免費諮詢電話 0800678911

(80歲老人即將可以免評,趕快電話諮詢)

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於111 年 4 月 30 日起實施鼓勵「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企業留用在台工作滿 6 年以上的資深移工。雇主可申請將其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的企業必須 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舊制退休金專戶」,並每月提撥員工薪資總額 2% 至 15% 。若違反,將處以 9 萬元以上、45 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基準法第53條自請退休要件(同一事業單位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工作25年以上、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向雇主申請退休,或雇主依同法第54條規定強制勞工退休時,雇主應依同法第55條規定,按照勞工之工作年資,工作每滿1年給與2個基數,但超過15年之工作年資部分,每滿1年給與1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1年計。

二、次查勞動基準法第5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僱當日起算。爰有關原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之受僱工作者,嗣後轉換為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進用之中階技術人力,如勞動契約並未終止,其「工作年資」應自「受僱日」起算。

 

移工升格為中階技術人力後好處

不再受原有工作年限限制(可長期留台)。薪資有所提升、技術更加精進,且無須繳納就業安定費,未來再工作滿5年即可銜接永久居留制度且轉中階技術人員後釋出名額。

為提升外籍家庭看護工照顧技巧,減輕照顧負擔並穩定勞雇關係,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持續推動「外國人安心培力照護提昇計畫」,免費提供到宅一對一照護指導服務,協助看護工快速熟悉工作內容,打造更安心的家庭照護環境。

勞工局指出,截至今年4月,台中市外籍家庭看護工人數達22,998人。為強化照護品質,今年再度委託社團法人壹零玖伍移民工文化協會辦理本計畫,安排居家護理師、照服員及物理治療師等專業人員,結合通曉印尼語、越南語等的通譯人員,到宅實地教學與翻譯溝通,協助外籍看護工學習身體照護、傷口處理、復能訓練及健康管理等實用技能。

本計畫將服務100戶家庭,符合條件(被照顧者居住地與外籍看護工核准工作地皆為台中市)者可提出申請,每戶最多可申請三次、每次約100分鐘的服務,名額有限,歡迎有需求市民盡早申請。

 

勞工局強調,此項服務不僅能提升外籍看護工的照護專業與自信心,也有助於預防職業傷害、避免照護疏失,進一步促進雇主、看護工與被照顧者三方的理解與和諧,為市民打造更有品質與尊嚴的居家照護環境。

為提升外籍看護人員在突發狀況下的應變與急救能力,金門縣消防局自114年1月1日起推動「加強外籍看護工急救教育訓練專案」,透過系統性訓練與多語教學資源,提升看護人員對心肺復甦術(CPR)、哈姆立克法(異物哽塞處理)等基本急救技能的熟練度,爭取黃金救援時間,確保照護對象生命安全。

專案亮點:
多單位協力推動:社會處、衛生局、移民署金門縣服務站、人力仲介公司等單位共同參與,並召開分工協調會議,由消防局主導整體訓練架構。

專業師資教學:課程由消防局救護教官團隊授課,採教學與實作並行方式進行,確保學員能在模擬情境中實際操作。

多語教學資源:提供國語與印尼語版本之CPR、DA-CPR及哈姆立克法教學影片與宣導文宣,方便學員預習與複習。

搭配重要節日辦理訓練:結合齋戒月後的開齋日活動,於114年4月13日辦理大型急救教育訓練,擴大參與規模。

實用宣導結合:衛生局進行口腔健康教育,移民署宣導居留法令、防制人口販運與生活諮詢資源,強化移工生活保障與法規知識。

喚起社會重視:
消防局長呂英華呼籲雇主支持外籍看護工參與訓練,強調第一線照護人員具備急救知識,是守護被照顧者生命的關鍵。移民署鄭明昌主任也指出,外籍勞工不只是工作者,更是台灣社會的一份子,應透過多元文化與法規教育,實現「多元共融」的社會價值。

隨著臺灣社會邁入高齡化,少子化與人口老化問題日益嚴重,許多家庭面臨照顧失能或失智長者、身心障礙親屬的沉重負擔。為減輕失能者家庭的租稅負擔,自2019年1月1日起,綜所稅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讓有實際照顧需求的家庭在報稅時可享有每人每年 12 萬元的定額扣除額,進一步減輕租稅負擔。

 

(一) 適用對象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適用於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列報扶養的親屬,只要經衛生福利部公告為需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即可申報。簡單來說,只要家中有需要長照的親人,不論是聘請外籍看護、使用長照服務、入住長照機構,甚至自行照顧,都有機會適用。

 

(二)長照失能者 : 

到底哪些情形可以列報長照特別扣除額?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能申報:

  1. 聘僱外籍看護者:如家中有合法聘用外籍看護照顧失能者。

  2. 自行照顧者:家屬親自照顧身心失能者。

  3. 失能等級第2至8級,且使用長照服務者:例如使用居家照護、喘息服務、交通接送等。

  4. 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全年累計達90日者:如護理之家、安養中心、榮譽國民之家等。

 

(三)申報條件與所需文件 : 

1.  聘僱外籍看護者 : 當年度有效的「外籍家庭看護工聘僱(招募)許可函」影本

2. 在家自行照顧的身心失能者 : 當年度「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影本或有效期限內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3. 失能等級第2至8級,並有使用長照服務者 : 當年度的「長照服務繳費收據」影本

4. 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累計達90日者 : 當年度入住累計達90日的「住宿繳費收據」影本

 

(三)排富條款 : 

並非所有家庭都能申報長照扣除額,政府為將資源集中給中低所得家庭,設有以下排富條款:

  1. 綜所稅適用稅率低於20%:換算後課稅淨額須在126萬元以下。

  2. 股利、盈餘未採28%分開計稅:若已選擇單一稅率計稅則不得列報。

  3. 基本所得額未超過670萬元:超過此金額將被排除適用。

只要有一項未符合,就無法申報長照扣除額,報稅前務必先確認家庭所得狀況。

 

(四)申報流程與注意事項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採定額扣除,每人每年新臺幣 12 萬元。舉例來說,若家中有一位失能親屬,符合資格即可扣除 12 萬元;若有兩位符合資格者,則可扣除 24 萬元。扣除額直接從綜所稅的課稅所得中減除,對中低收入家庭有顯著的減稅效果。

報稅前,建議民眾先確認自己或家人是否符合資格,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報稅期間(通常是每年 5 月),可透過線上報稅系統或親自前往國稅局辦理。為避免遺漏或誤報,可提前查詢國稅局「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專區」,或撥打國稅局免付費專線 0800-000321、長照專線 1966 洽詢。

內政部公告修正申請一般營造移工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此次修正主要納入中階技術工作與接續聘僱,並且將雇主資格認定函效期縮短,作業要點自公告日生效。

一般營造移工雇主資格認定要點修正 納中階技術工作和接續聘僱相關規定

內政部29 日公告修正「營造工作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1點要點訂定理由部分,除了原先列明為協助勞動部執行藍領審查標準第47 條之1 至第47 條之3(即一般營造業移工雇主資格、核配比率、外加規定等條文),審查營造工作雇主資格認定而訂定此要點。

此次修正增加了協助勞動部執行藍領審查標準第61 條第1 項,以及轉換準則第13條規定,也就是中階技術工作雇主資格條文,以及接續聘僱雇主申請核發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相關文件的規定。

認定函效期縮短為90 天

修正要點也增列,營造業者如果是申請接續聘僱移工或是一般營造移工轉中階技術營造工作者,應檢附勞動部核發且未屆期的聘僱許可等相關文件。並增列營造移工的雇主資格申請,應登錄國土署系統申請認定,程序為系統申請後,次日起4 天內以書面將要點附件正本送至國土署,屆期不予受理;有需要補件改為以系統通知申請人7 日內補件。

另外針對雇主資格認定函有效期間,會記載於審查合格的認定函中,此次修正將效期也縮短為90 天。根據勞動部公布的最新統計資料,至今年3 月底為止已聘僱的一般營造業移工為8,711 人,占總額度約5 成8;國土署長吳欣修先前受訪時表示,目前一般營造移工的1.5 萬名額度已核發完,未來會視聘僱狀況再考慮是否申請增加額度。

國土署官員也說明,鼓勵營造業者讓一般營造移工轉為中階技術工作者,轉任空出的原有名額,雇主可再申請聘僱新移工,依國土署原核定的額度計算,也就是中階移工不受1.5 萬名額限制。比如原先核定10 個名額,若有2 名轉任中階移工,則可再申請聘僱2 名新移工,但所聘僱的外國人總數仍應符合勞動部規定比率。

鼓勵轉中階 可釋出名額

按藍領審查標準附表規定,一般營造移工的雇主申請聘僱中階移工總人數不得超過前一年參加勞保聘用員工平均人數的7.5%(亦即核配比率30%乘以中階25%比率)。一般營造移工加上中階移工以及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外國人不得超過50%,但專案核定者則不計入。

勞動部勞發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陳昌邦則說明,一般營造移工雇主若要申請讓移工轉任中階技術工作或是轉任後原有名額重新招募,都會涉及雇主資格認定,比如申請轉任中階移工,則須依內政部作業要點,向國土署申請雇主資格認定,再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

 

2024/4/19一般營造業申請移工資格認定函90天改為120 天

勞動部近日修改一般營造業申請招募許可的文件效期,從原本90天延長為 120 天。 依據目前一般營造業申請聘僱外國人的作業流程,雇主需先檢具公司近 3 年承攬業務、近 1 年聘僱本國人數量等資料,向國土署申請雇主資格認定,取得雇主資格認定函後,再向勞動部申請移工的招募許可。

前經取得雇主資格認定函已核配額度的業者,若仍有移工聘僱之需求,必須在符合業績及聘僱一定人數的本國勞工等規範條件下,將可再向國土管理署提出增額核配申請,再進行分配。

有關引進移工雇主資格認定函的有效期限,國土管理署將修正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調整一般營造業移工雇主資格認定函有效期限比照營造業專案引進移工文件效期,從90日放寬為120日,以利業者有充分時間準備文件向勞動部辦理營造業移工初次招募及引進工作。

為提升外籍家庭看護工居家照護技能,加快移工融入工作職場台灣,各縣市政府如新北市桃園縣苗栗縣臺南市政府都有辦理「外籍家庭看護工勞雇安心暨法令宣導」計畫,特別推出全額補助的照護訓練課程,課程由專業護理師授課,並配有通曉移工母語的通譯員同步翻譯,讓移工能更準確理解照護技巧。

本次訓練課程共規劃兩堂課,內容包含:

  • 生命徵象監測

  • 日常生活照護

  • 用藥常識

  • 壓傷處理與預防職業傷害

  • 正確移位技巧、翻身與拍背

  • 降低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傷害的方法

  • 實作演練操作

訓練過程強調實務操作,由專業護理師與通譯人員根據被照顧者的實際狀況,提供一對一指導,同時安排移工與家庭成員共同參與課程,有助於建立更良好的照護默契。此訓練方案不僅有效提升移工的專業能力,也讓被照顧者能獲得更安全、舒適的照護服務,廣受雇主與看護工一致好評。

縣府社會處指出,雖然外籍看護在來台前已接受基本照護訓練,但實際投入照顧工作後,仍需根據被照顧者身心狀況變化,靈活調整照護方式,因此提供在地化的強化訓練格外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