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申請須知 (Page 14)

(一) 巴氏量表用途 ?

巴氏量表有哪些用途呢 ? 可以申請外籍看護工以及申請長期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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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巴氏量表那些醫院可申請 ?

並非所有醫院都可以開立巴氏量表,以下幫您整理可開立巴氏量表的醫院名單。

(每年公告醫院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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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巴氏量表申請流程 ?

病人家屬可以先到公告醫院向醫師提出申請需求 ,並準備三個月內兩吋半身照 片、填妥雇主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申請表及傳遞單 ,交予醫療團隊 。

(四) 巴氏量表有期限嗎?

自醫療團隊評估之日起60 日內為有效期限,所以巴氏量表會失效,但可以再申辦, 也有些民眾有疑慮,會不會不通過 ?原則上已經申請過了,只是在申請一次而已,且很多病症幾乎是不可逆狀態。

(五) 巴氏量表可以請醫生到家裡開嗎 ?

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申請在宅評估
1.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2.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3.植物人
4.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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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巴氏量表請醫生到家裡開費用?

每間醫院費用會不一樣,以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來說此項服務需支付費用,費用項目包括「出診訪視費」、「評估鑑定費」與「交通費」三項:出診訪視費:病患需支付醫師與及醫事人員(二人)到宅出診費,估計約1700元~2000元。評估鑑定費:估計約700元~1000元。 交通費則視遠近不同。

 

(七) 巴氏量表申請時間 ? 聽說很難申請 ?

巴氏量表申請時間很難說一個確定時間,這需要由醫生針對症狀嚴重性來判定,也許醫生認為依他的本科專業對於該症狀不足以開立巴氏量表,但可以詢問醫生是否有建議醫生可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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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外籍看護工的第一步

要先去醫院請醫師開立《巴氏量表》,但並不是任何醫院都可以開立量表,[可開立巴式量表醫療院所]。 由可開立巴式量表醫療院所的醫生,為受看護者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表」,一般評估35分以下即可申請。(亦可申請受看護者在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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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找專業合法人力仲介公司,那如何找專業合法人力仲介公司 ? 除了人力仲介公司成立時間,每年勞動部對人力仲介公司的評鑑等級及是否有網站外,其實最重要是多問幾家人力仲介公司,從電話中可以了解仲介公司專業度及服務態度及收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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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長照管理中心評估,當您已經具備申請人資格及被看護者資格,可將[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表]及[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於60日內郵寄至被看護者現居地之縣市政府長照中心,辦理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

延伸閱讀 : 申請外籍看護工條件

 

4.各縣市政府長照中心會向雇主介紹推介及媒合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若媒合不成功長照中心則會將申請資料(雇主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送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查。勞動部審查完通過,會給您一個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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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勞動部招募許可函拿到文號之後,60天內到勞動部去申請聘僱外籍看護的核准函,審查通過就會核發外籍看護工招募許可函給你,表示你可以申請外籍看護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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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選擇承接或是國外引進方式 ,其最大差別是承接外勞方式時間約為1個月辦件時間,國外引進方式時間約為4個月辦件時間;承接的外勞已經在台灣一段時間雖然工作上較能上手但也對於自身權益較為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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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引進流程都已經跑完,接下來是等待您的外籍看護過來家裡,畢竟外籍看護工無論國籍是菲律賓或是越南或是印尼,其文化生活背景都不相同,所以日後磨合與溝通勢必都要與人力仲介公司配合,所以仍要建議選擇優質人力仲介公司才不會造成日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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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 」 「 新住民 」 打工可以嗎?

朋友媽媽經營一家早餐店,因為生意太好很忙很操,而且還需要很早上班,導致人員流動很高,就算提高薪資也是很難留人,所以店外貼的徵才紙,從粉紅色變成斑駁的白色還變得有點黃…

但有一天朋友跟我說他媽媽找到人了,是一個越南新住民,就住在家附近,我很訝異地說真的嗎?(心裡有點緊張,怕是會找到非法外勞就慘了),站在朋友的立場,幫忙打電話給勞工局,電話中確認有(居留證及身分證)才可以聘僱新住民。

第一點:朋友媽媽確認這一個新住民是附近的一戶人家的媳婦,因為結婚所以來台灣,因為丈夫身體不舒服,所以必須要出來工作,現場有拿出居留證與身分證「正本」。(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8條規定,外籍配偶只要合法依親且獲准居留者,不須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即可在台工作。)

第二點:核對居留證照片是否與本人相符,我媽說她覺得越南人長的差不多應該是同一人吧!!(事後確認是同一人,聽說有很多非法工作的外勞是拿同鄉居留證呼嚨過去)

電話中勞工局有提醒,如果碰到新住民或外勞找工作時,雇主要謹慎確認身分後始得聘用;不要因為可以支付較低工資而違反法令,一經發現違法,依法將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20萬元以下罰金。

目前早餐店經營得很好,朋友媽媽也非常稱讚這位從越南來台灣的別人的媳婦,可能是經濟因素關係特別勤奮,不管如何目前早餐店很穩定也找到一位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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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看護工照顧經驗不足,我該怎麼辦?

雇主經常會抱怨外籍看護工雖然乖巧願意做事,但照顧實務經驗不夠,所以對於照顧的品質總是會不放心,難道外籍看護工入國前沒有受過相關的看護訓練嗎?

外籍看護工來臺工作,常會因為語言及實務經驗不足而影響照護品質,根據內政部暨衛生署公告之「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外籍看護工須於國外接受 90 小時之照顧服務訓練,取得專長證明書後始得申請入國簽證來臺工作。

但就算受過訓練,也不一定就能滿足被看護者的照護需求,因為外籍看護工多半須全日二十四小時照護失能者,若失能者情況不佳,外籍看護工可能需要徹夜照顧,跟隨失能者生理時間,所以睡覺休息時間較不穩定,會影響其照顧及生活品質。

也因此為保障失能者之照顧權益,提升外籍看護工之照顧技巧以及協助外籍看護工在生活中適應問題,衛生福利部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六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訂定「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辦法」,訓練方式可分為集中訓練、到宅訓練。訓練內容包含:身體照顧服務、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家事服務、文化適應、溝通技巧、生活會話、職場安全、傷害預防、失能者保護觀念及其他權益保障、其他與失能者照顧服務相關課程。

各縣市地方政府也都會有外籍家庭看護工照顧技巧指導手冊,手冊內容都會翻譯成四國語言,其內容有基本身體清潔、基本日常照顧、血糖血壓測量、協助進食、鼻胃管的照護、身體正確的姿勢與移動及需緊急救醫,口腔清潔照護、翻身拍背、餵食、協助輪椅上下床及教導藥物正確使用及心理衛生宣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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