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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0/30)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報告。勞動部表示,為改善產業反映勞動力不足之缺工及國人低薪問題,暨面臨國際上對於跨國勞動力推動公平招募趨勢,提出國家整體勞動政策,將以本國勞工為主、跨國勞動力為輔,在「本勞權益優先」、「強化人力素質」、「擴大用人留才」及「強化政府效能」等四大原則下,規劃四大方案,多元管道改善產業缺工及本國勞工低薪問題。

勞動部指出,我國正面臨人口老化及少子化,且已進入超高齡社會,因勞動人口減少,導致各產業紛紛反映勞動力不足。與此同時,我國勞工亦面臨低薪問題,其中服務業的低薪勞工佔比較高,各界也相當關注改善缺工及低薪議題。

勞動部說明,為了鼓勵企業提升本國勞工薪資與就業條件,避免低薪定錨現象,同時積極向外延攬運用跨國勞動力來協助產業解決缺工問題,以兼顧產業用人需求並建立勞資雙贏機制。勞動部在過去數個月內積極與國發會、經濟部、內政部、交通部、外交部、衛福部等部會多次進行跨部會協商,合作推動四大方案,在穩定國人就業的前提下,積極補充產業所需勞動力,同時強化政府效能確保人力素質穩定提升。四大方案預計於115年1月上路,詳細如下:

 

一、製造業加薪本國勞工增加移工名額:

為了讓製造業補足基層人力需求,暨兼顧本國勞工薪資條件提升,勞動部規劃新增製造業移工附加名額核配機制,製造業雇主為其聘僱全時工作之本國籍勞工加薪,每加薪一位本國勞工就在3K5級制核配名額外多一位移工名額,最高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且採此方案之雇主,其所聘僱移工名額最高上限,由原本的勞保投保人數40%提升至45%。

 

 

二、放寬外國技術人力留用上限:

勞動部規劃開放符合轉任技術人力條件之資深移工,雇主得申請全數留用,製造業技術人力核配上限由25%放寬至100%,以協助雇主留用資深移工轉任外國技術人力,但移工、外國技術人力及外國專業人才,合計仍不得超過總員工50%;並同時鬆綁技術人力健康檢查、生活照顧管理及住宿等規範,讓外國技術人力能有更多自主生活空間,以提升勞動權益,打造多元友善的社會。

 

 

三、旅宿業及商港碼頭業引進外國技術人力:

開放「旅宿服務工作」、「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得聘僱外國技術人力且直接從海外引進,雇主為其聘僱全時本國籍工作者加薪,每加薪一位本國勞工就多一位外國技術人力名額,最高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

 

 

四、強化政府效能:

面對移工公平招募國際趨勢,勞動部將成立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及布局海外據點,專責處理引進跨國勞動力招募及測驗相關事宜,具體落實國對國直接聘僱;另將增設直聘服務據點,整合雙語人力資源,強化移工轉換雇主相關服務,以提升公共服務品質。

 

勞動部表示,面臨缺工及低薪挑戰,政府及企業應共同努力,輔導並引導企業優化勞動條件,以利提升國人薪資待遇、補實勞動力。勞動部與各相關部會將竭盡行政部門所能,共同努力改善產業缺工及低薪現況。

勞動部最低工資審議會今天(2025/9/26)決議,經勞、資、政、學四方委員共同討論後, 最低工資月薪從新台幣2萬8590元調高到2萬9500元、時薪從190元調漲到196元,後續將送行政院核定。勞動部長洪申翰在會議中表示,物價漲勢雖有減緩,但對低所得族群來說,仍最有感,調整最低工資,對於保障勞工實質的購買力,具有關鍵作用。 

但同時也附帶決議,針對受美國關稅等國際情勢影響之產業提供配套措施之建議,勞動部後續會與經濟部共同討論,以達到兼顧勞工照顧與產業發展之目標。

本次會議,勞資雙方委員於上午進行第一次意見交換,雙方對於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1.76%)應如實反映以維持邊際勞工的實質購買力,作為調漲最低工資之參考,勞資委員均有共識。但對經濟成長率分享部分,資方委員表達因匯率、美國對等關稅等國際貿易政策對國內社會經濟情勢帶來變化,部分產業受到影響,同時經濟成長率是由半導體及高科技產業帶動,傳產及服務業仍面臨諸多困境,建議最低工資應小幅度微調。

勞方委員則表達,物價上漲對低所得族群來說更為有感,關於匯率、美國對等關稅等國際情勢變化,政府已陸續推動支持方案協助受創產業度過短期衝擊,不應影響到最低工資的調整。學者代表認為最低工資調整幅度,至少應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為基礎,至於經濟成長的果實如何分享,勞資雙方可以互相體諒。

經過中午休息勞資雙方委員各自討論,審議會在下午由代表公益方之專家學者提出折衷建議,經勞資雙方數度來回折衝,最終在部長聆聽各方意見後居中協調,獲致本次調幅結論。部長洪申翰表示,今年面對匯率、美國關稅等國際情勢改變,部分產業的經營表現受到影響,感謝勞雇雙方在未來經濟情勢仍未定的情況下,彼此體諒、共同決議提升最低工資,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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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連九漲!114年1月1日起,每月工資28,590元,不只移工受惠

113 年《最低工資法》施行的元年,首次最低工資審議會議於 4 日登場,何佩珊會後說明,依法定參採指標,考量整體物價上漲趨勢,決定最低工資調整金額,114年 1 月 1 日起,每月最低工資將由 27,470 元調升至 28,590 元、時薪從 183 元調至 190 元,調幅均為 4.08%,後續將送行政院核定。  

本次會議調升約有 257.18 萬名勞工受惠,她強調並非只有移工受惠,月薪制本國勞工受惠人數有 152.7 萬人、時薪制本國勞工受惠有 67.68 萬人,至於移工是 36.8 萬人。  

 何佩珊指出,除最低工資的提升外,勞動部進一步透過技能培力、提升職業安全以及中高齡、青年與弱勢族群的就業促進措施,全方位提高勞動力品質,打造產業所需的優質人才。   另外對於缺工議題,何佩珊表示,全國缺工會議不是勞動部的層級可以召開,必須要請行政院處理。

衛生福利部表示,我國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此人口結構轉變對社會及家庭照顧體系構成重大挑戰。為此,行政院責成衛生福利部積極規劃長照 3.0 計畫,以落實賴總統「國家希望工程」中擴大社會投資、減輕家庭負擔及強化醫療照顧銜接、打造健康臺灣之重要施政目標,致力於提升國民整體福祉。

衛生福利部強調,為前瞻性地應對未來長照服務需求之增長與多元化挑戰,長照 3.0 計畫預計提前於 115 年完整啟動。本計畫以「健康促進」、「醫療照顧整合」、「積極復能」、「提升機構量能」、「強化家庭支持」、「導入智慧照顧」、「落實安寧善終」及「人力專業發展」等八大目標為策略主軸,旨在建構以居家、社區、機構及醫療體系為基礎,並整合社會福利資源之連續性照護服務模式。

衛生福利部進一步說明,長照 3.0 計畫特色將致力於打造社區共融照顧圈,廣布基層社區據點及各類長照服務資源,多元管道支持社區發展,並使聘僱外籍看護家庭也能在核定額度內使用社區式照顧服務。

同時,將強化醫療長照無縫接軌,建構在宅責任醫療網絡,以及急性後期照護(PAC)銜接長照復能服務。

服務對象方面,將擴大至不分年齡的 PAC失能者及年輕型失智者,另強化中重度照顧,規劃充實晚間照顧及夜間緊急服務量能,並結合社宅或公私資源於缺乏區布建長照資源。未來亦將推動智慧照顧,新增居家智慧科技輔具租賃並獎勵機構導入智慧照顧科技。

最後,為落實安寧善終,特定疾病且一定年齡以上者,政府將支付一生一次免費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

衛生福利部將秉持擴大服務涵蓋範圍與提升服務品質之原則,持續增加服務據點與服務項目,以強化對家庭照顧者及長照服務機構之支持,透過與醫療體系及社會福利體系之緊密合作,全面提升對失能者之照護品質。

行政院強調,長照 3.0 計畫之推動,展現政府積極應對超高齡社會挑戰之決心,未來將持續投入資源,與各界攜手合作,致力於實現長照 3.0 計畫健康老化、在地安老、安寧善終之願景。

 

「長照3.0」自114年9月分階段上路

一、自114年9月1日起施行:

(一)放寬聘僱外籍看護工之被照顧者家庭適用社區式照顧服務,以促進社會參與及照顧使用率。

(二)擴大社區式交通接送(BD03)服務至身障日間照顧服務,並考量行駛成本調整每趟次為115元。

(三)調高營養照護服務(CB01)為3次措施(含評估),每給(支)付價格調升為4,500元。

(四)調整居家喘息服務(GA09)內容應由家庭照顧者及被照顧者之需求與服務單位議定;陪同運動在安全情況下得至居家以外地點。

二、自115年1月1日起施行:擴大給付對象,新增納入全年齡失智且失能者及評估期間符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收案對象為長照給付對象。

三、自115年7月1日起施行:新增智慧科技輔具每3年6萬元額度可用於租賃5大面向智慧科技租賃輔具項目(含移位、移動、沐浴排泄、居家照顧床、安全看視)。

丹娜絲災後重建:外籍營造工調派新制懶人包

一、 政策背景

為因應丹娜絲颱風對雲嘉南地區造成的住宅損毀,勞動部於 114 年 8 月 1 日 發布並施行新基準,旨在透過彈性人力調度,加速災區復原。

二、 調派規定重大突破

過去公共工程營造移工僅限於不同公共工程間調派,本次修正開放了**「跨界」**支援:

類型 調派對象與條件 許可程序
公共工程 (甲工程) 承攬受災戶修繕工程時,可指派原公共工程移工至災區(乙工程)。 免經許可,逕行調派。
一般營造工程 營造廠與災民簽訂重建/修繕契約後即可指派。 依現行規定執行。

三、 法規修正重點

  • 法源基礎: 《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至 10 款工作者之「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

  • 新增條文: 營造類調派基準第六點第二款第三目。

  • 核心特例: 因應《災害防救法》之災害,打破「公共工程移工不得投入一般民宅工程」之限制,強化重建效率。


 

針對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條文,新增開放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相關子法將於8月1日上路,估計將增加10萬健康、亞健康長者申請,恐衝擊重症家庭更難找人或留人。為盡力降低修法對重症家庭的衝擊,勞動部推動六大配套措施,保障重症家庭聘僱移工權益。

勞動部指出,目前聘請外籍看護工的中重症家庭約19.7萬;另根據統計,目前80歲以上健康亞健康長輩大約有53萬人,而70到79歲罹患二期以上癌症也有約12萬人,推估新法上路後,可能會有10萬人來申請外籍看護工。但新法通過後,陸續已有不少重症家庭反映「棄重擇輕」衝擊加劇。有重症家庭反映,最近家裡原本穩定工作的外籍看護工突然要求加薪,甚至希望能轉到照顧工作更輕鬆的家庭,部分人力仲介公司也廣告「80歲以上免評申請外看」,爭搶申請案源,將加劇棄重擇輕現象。

勞動部說明,為了降低修法對19.7萬重症家庭造成的衝擊,在過去數個月內已密集地與衛福部進行三次雙次長層級會議的跨部會協商、三次召開醫學專家諮詢會議,同時也邀集醫學會、老人、身障、失智與移工團體集思廣益,並考量重症失能者因先天弱勢或後天失能、有急迫照護需求,應建立「輕重分流重症優先」的制度,所以勞動部與衛福部合作推動六大配套措施,降低新法對重症家庭的影響,但也無法完全避免衝擊。六大配套措施如下:

一、推動輕重分流重症優先:

跨部會合作建立「輕重分流重症優先」制度,自免評申請、審查許可、引進移工至聘僱管理,檢附「重症」證明,將「優先」審查處理,一般申請案則依案量依序處理;持有醫療或失能證明者,依照現行制度向所在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重症案件原則1日完成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及介紹長照資源,一般案件則為7日;另年滿80歲只附身分證明文件者,則上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站申請刊登求才資訊,辦理國內求才至少7日。

二、擴大重症多元免評資格:

為了讓重症失能者可用現有醫療證明申請外籍看護工,不用再重複評巴氏量表,經多次諮詢醫學團體與長照專家,再次擴大多元免評新增3對象,包括:不分齡癌症第四期以上患者、全癱無法自行下床者及過去1年內曾聘僱看護工或中階看護工者,未來僅需檢附1年內有效證明即可申請,落實簡政便民。

三、重症家庭國內承接最優先:

將重症家庭國內承接移工順位列為最優先,同時開放重症家庭可跨業別承接移工,移工只要在核發聘僱許可前,完成補充訓練20小時即可順利轉任。另外重症家庭也透過勞動部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專案辦理「短期、高媒合次數」協助選工。

四、協調來源國增加量能確保品質:

勞動部已努力與4個移工來源國協商增加量能與確保培訓品質,並配合輕重分流政策,在文件驗證程序,重症案件維持現行作業日數(約5日)。我國駐外館處也會優先處理重症案件的移工工作簽證申請。

五、補足第一線執行人力:

因應新法上路可能增加10萬人的申請量,在處理申請案件第一線行政人力總共增加188人,以落實「重症分流優先處理」,不讓重症申請案產生延宕。

六、擴編預算支持看護家庭:

勞動部擴編11.8億的預算,協助重症家庭渡過照顧空窗期提供擴大喘息與短期照顧服務,及製作「外籍家庭看護雇主權益手冊」提供聘僱注意事項及支援服務,並擴大LINE@移點通服務,提供家庭雇主個人化功能,即時推播聘僱移工的重要資訊。

勞動部強調,所有申請案只要符合資格都會審理,只是重症案件因為有照顧需求急迫性,所以優先審查,一般資格案件則視案件量依序處理;不過即便推動這六大配套措施,也無法完全避免衝擊,勞動部與衛福部會竭盡行政部門所能,協助重症家庭照顧權益。

為了協助雇主對於移工生活照顧顧慮,我們宿舍有專職宿舍管理人員及雙語翻譯老師解決移工住宿時生活相關問題。不論是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標準辦理或是移工宿舍生活機能考量如日常生活用品採買、休息日交通規劃..等都有通盤考慮。 

 

女子移工宿舍出租條件 :

1. 簡介 :專租女性移工(國籍不限),有專屬舍監管理及清潔人員定期到垃圾,設備有冷氣電熱水器,飲水機,洗衣機,監視器及門禁系統,電動車充電站一應具全,宿舍定期合格消防檢查及公安檢查及依法每半年消防演練,宿舍兼具管理安全衛生。

2. 位置 : 潭子區中山路三段(矽品中山廠旁)

3. 條件 :
. 租金 : 2700元/月
. 押金 : 2個月
. 電費 : 1度6元(插卡式)
. 電動車充電站(投幣式)

 { 宿舍承租專線 : 0906997212  陳先生 }

我們移工宿舍的優勢 : 

(一) 專業舍監管理 : 

因為是女子宿舍所以除了指紋門禁管理外還有監視器,可以保障住宿人員安全,除此之外舍監還需定時的巡視宿舍環境及設備完善。

 

(二)宿舍房間規劃 :

「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標準辦理 , 房間坪數或便坑數或走道寬度及防火門設置都依法規辦理,以期讓住宿人員可以安心居住。

 

(三)定期消防演練 :

因為是大型移工宿舍所以依法每年2次消防演練,定期由舍監及宿舍管理人員主持演練活動,目的就是在火災發生時可以人員及物品損失及傷害。

 

 

(四)宿舍環境消毒 : 

宿舍會定期消毒 : 每年一次全棟消毒,包含房間及廚房及主要公共空間,此舉目的主要讓移工可以居住舒適,給住宿人員一個乾淨安全住宿環境。

(五) 宿舍定期更換濾心 : 

乾淨的飲用水不但是補充人體中的水分,定期更換淨水器濾心更是可以確保飲用水的安全與健康,濾心更換時間都定期更換, 如活性碳濾心更換週期6 – 12個月,RO逆滲透膜更換週期1 – 2年後置活性碳濾心更換週期8 – 12個月,只要時間一到就會通知維修人員更換。

 

其他網站 :

潭子移工宿舍出租中

外勞宿舍出租潭子神岡大里霧峰租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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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區店面出租中-有地下室好運用周邊大樓林立

 

 

依觀光署統計,旅宿業缺工約一萬人,其中最缺的是房務及清潔員約六千人,為解決旅宿業持續缺工問題,觀光署114/7/11修正「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並從即日生效。以下三大修正重點,為旅宿業引進人力提供更大彈性:

1️⃣ 擴大實習生申請科系範圍,增訂資格限制

過去申請資格限於旅宿、餐飲、或觀光相關科系,未來將放寬至:

  • 運動休閒、管理、華語或英語相關科系 (包含雙修、輔系)
    這將讓更多國際學生具備申請資格,企業可選擇的對象大幅增加。
  • 增列實習生「至少須完成一學期學業」資格要求,以避免外籍人士假冒學生身分、藉由實習管道來台打工。另,因許可期間已放寬為外國大專院校學制1/2,故申請次數以一次為限。
  • 就讀學校應列入教育部就外國大專校院所彙集並經公告之參考名冊;未列入者應為該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2️⃣ 申請文件優化,新增「申請文件自主檢核表」

  • 申請單位應於送件前檢核文件的正確性,並依序擺放。
  • 申請並未限制申請單位營業額,故不須再檢附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請書
  • 有助企業加快送件速度、提早卡位媒合。
  • 「申請文件自主檢核表」下載

3️⃣ 新增條款以強化實習單位責任與保障機制

為保障實習生權益,實習單位將負擔更多管理責任,包括:

  • 新增應為實習生「投保適當之保險」。
  • 新增裁處規定,實習單位若有文件虛偽不實、未依實習計畫執行、有重大職災危險之虞、實習生行蹤不明未主動通報等等情形,得撤銷或廢止實習核准函,並視情節輕重於三個月至二年內不予受理申請。
  • 若因實習核准函撤銷或廢止,實習生遭遣返費用由實習單位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