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體檢雇主應安排指定醫院

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外勞工作第一天雇主須定期安排外籍勞工健檢(6個月、18個月、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如果是已逾1年未接受健康檢查者,雇主應自聘僱許可生效日的次日起7日內,安排至指定醫院辦理補充健康檢查。 外國人健檢指定醫院名單

雇主如未依規定安排所聘僱外國人接受健康檢查,則涉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5款規定,可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外勞體檢FAQ

  1. 問: 可以哪裡查詢外勞體檢時間 ?  
  2. 答 :移工定期健康檢查日期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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