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前講習]-申請外勞前應參加聘前講習
[聘前講習]-申請外勞前應參加聘前講習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8條之 1規定,本國雇主於第1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的證明文件。
就是雇主初次聘僱家庭外勞(看護工及幫傭)前,都必須參加1個小時的講習課程,如果不在期限內完成,將無法取得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函。如果沒有在期限內完成講習者,將會給予30日的改善時間,若仍未參加講習,之後如果要再聘請外國人還是要參加講習課程才可聘僱外勞。
聘前講習課程時間1小時其內容包括聘僱外勞相關法令、健康傳染病處置及外國人權益保障等事項,且為了便利雇主參加聘前講習,提供以下幾種方式參與課程「臨櫃講習」、「團體講習」及「網路講習」,民眾可自行選擇參加。
參加聘前講習的資格,依「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規定,
(一)家庭看護工之首聘雇主,可由與被看護者具有下列之一關係的親屬參加講習:
1、配偶,2、直系血親,3、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一親等之姻親,4、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5、雇主為被看護者時,受其委託處理聘僱管理事務之人。
(二)家庭幫傭之首聘雇主,也可由與被照顧者具有直系血親或一親等姻親關係之親屬參加講習,請雇主多加運用。
勞動部呼籲,雇主首次聘僱外籍勞工前應先完成聘前講習程序並檢附應備文件,才能儘速取得聘僱許可,以照顧家中被看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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