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幫傭

勞動部已於2026年4月13日正式公告外籍幫傭申請新制:

  • 家中有未滿12歲小孩(滿4點)即可申請,就業安定費為每月5,000元。
  • 點數達10點,就業安定費降低為每月2,000元。
  • 2026年4月13日正式上路

面對家庭結構變遷,在工作與育兒之間,照顧者面臨不小的照顧壓力,尤其是特殊需求家庭照顧負擔更為沉重,因此為減輕家庭壓力,讓勞動者可以安心續留職場,勞動部將推動外籍家庭幫傭的新制,只要家中有1名未滿12歲的兒童,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就業安定費每月5,000元;弱勢、特殊需求及高需求家庭,將優先取得人力,且每月就業安定費降為2,000元,以強化家庭照顧支持,希望讓有需求的家庭,能「多一個幫手,少一分疲憊」。

外籍幫傭點數計算

家庭成員之條件 點數
年齡未滿6歲 6點
年齡滿6歲至未滿12歲 4點
年齡未滿6歲之發展遲緩兒童 10點
年齡未滿12歲之罕見疾病者 10點
年齡未滿12歲之身心障礙者 10點
年齡未滿12歲且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 10點
年齡未滿12歲子女之父或母為未婚、離婚或喪偶 6點
年齡未滿12歲子女,符合無父母,

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經置監護人

6點
年齡未滿12歲子女之父或母其中一人為身心障礙者 6點
年齡滿12歲至未滿75歲 不計點
年齡滿75歲至未滿80歲 1點
年齡滿80歲以上 2點

備註:每一家庭成員僅得就各該條件擇一適用。

外籍幫傭不是保母!以家務幫忙為主

外籍幫傭的工作內容為”在家庭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與需有證照的保母有工作性質上的大不同。保母須完成「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通常為 126 小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外國人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滿20歲以上。

2.來臺工作前,經衛生福利部認可之外國醫院或勞動部指定之訓練單位訓練合格,或曾在我國境內從事家庭幫傭工作滿6個月以上。

註:外國人入國後應參加勞動部移工一站式服務之入國講習,並取得完訓證明。但曾於5年內完成講習者得免參加。

外籍家庭幫傭費用概覽

雇主負擔費用:

  • 薪資:最低薪資20,000元/月
  • 就業安定費:5,000元/月 (三個月為一期) (外國人雇主為10,000元)
  • 健保費:1,384元/月
  • 職災保險:54元/月 (三個月為一期)
  • 加班費:外籍幫傭每工作7天得休假一天,沒有休假需付加班費,每日667元。
  • 意外保險費:依勞動契約規定,雇主應為家庭類移工投保30萬元以上之意外保險。
  • 仲介費用:登記費及介紹費為1個月薪資、服務費每年2000元

外籍家庭幫傭負擔費用:

  • 健保費:443/月
  • 居留證:3年3,000元
  • 體檢費:依各家醫院不同
  • 移工服務費:第一年1800元、第二年1700元、第三年1500元。
  • 機票:依時價
  • 護照更換費用:依各國不同

外籍家庭幫傭申請流程

雇主符合資格→於全國性就業資訊網登載求才至少7日、或登報2日+就業資訊網至少3日→ 取得求才證明→ 取得招募許可→ 國外引進或國內承接移工→ 取得聘僱許可→ 移工上工

外籍家庭幫傭申請常見問題

  • 外籍家庭幫傭可以做哪些工作?
    在家庭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
  • 外籍看護跟家庭幫傭有什麼不同?
    外籍看護工作內容是在被看護者家庭內,從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之日常生活照顧相關事務工作。外籍看護是以被照顧者,非全家人為服務對象。
  • 外籍家庭幫傭如果逃跑怎麼辦?
    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滿3個月仍未查獲可向勞動部申請遞補函。
  • 外籍家庭幫傭需要定期健檢嗎?
    需要。入國3日健檢、定期健檢都應留意時效安排。
  • 外籍家庭幫傭合約是幾年?
    3年。最長可在台工作12年。
  • 外籍家庭幫傭可以轉中階技術人員嗎?
    目前中階技術人員並未開放外籍家庭幫傭部分。

鳳凰人力集團及其子公司崇尚人力為台灣官方認證優質人力資源顧問一站式服務集團。為服務客戶整合國內外人力資源,我們是勞動部指定優良人力仲介公司,代為引進泰國、越南、印尼、菲律賓等國際外籍移工,透過嚴謹的選工制度,讓雇主能聘僱到素質優良具有專業能力好幫手。

 

申請外籍看護

(一) 申請外籍看護工條件 :

(1)外勞申請須由申請聘僱外籍外籍看護工評估醫院開具之診斷證明書且醫療團隊認定須24小時照顧者。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表

1.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巴氏量表為30分以下為原則,最高不得超過35分】。

2.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未滿85歲,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巴氏量表為60分(含60分)以下】或全日照護需求。

3.被看護者年齡滿85歲以上,有輕度以上依賴照護需要者【巴氏量表有任一項目失能者】。

4.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表為0分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

5.持重度以上(含重度)身心障礙手冊「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者。

 

(2)經長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 第5級以上(含)或符合申請條件,即可提出申請,申請後使用6個月以上即可申請外籍看護。

(3)關於免評事項,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即免巴氏量表評估)。但目前尚未實施,須等勞動部修正相關子法後,方能提出申請。 

 

(二) 申請家庭看護工資格 :

雇主(申請人)與被看護者,應具備下列關係之一: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四、繼父母、繼子女、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子女或繼子女之配偶。

五、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繼祖父母與孫子女、繼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

(三) 申請家庭看護工文件 :

1、申請人及被照顧者身份證正反影印本一份

2、申請人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

3、被照顧人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如與申請人不同須檢附)

4、共同居住證明 (如在第三地者才須要)

5、診斷證明書(正本/影本)

6、聘僱條件表-依雇主需求填寫

 

 

申請外籍幫傭

(一)申請家庭幫傭條件 :

家庭成員有6歲以下或75歲以上,累積點數達16點以上(含)者。

點數表如下:

條件 點數 條件
未滿1歲 7.5點 滿80歲未滿90歲 6點
滿1歲未滿2歲 6點 滿79歲未滿80歲 5點
滿2歲未滿3歲 4.5點 滿78歲未滿79歲 4點
滿3歲未滿4歲 3點 滿77歲未滿78歲 3點
滿4歲未滿5歲 2點 滿76歲未滿77歲 2點
滿5歲未滿6歲 1點 滿75歲未滿76歲 1點
滿90歲以上 7點

 

(二)申請家庭幫傭資格 :

需同一戶籍內:
1、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
2、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
3、家庭中有老幼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16點者

 

(三)申請家庭幫傭文件 :

1.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2. 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與被看護人戶籍應在同一處】

3. 委託合約書

 

申請外籍實習生

(一)為什麼選擇鳳凰外籍實習生

一、人力成本效益高
聘用外籍實習生可大幅降低人力支出。實習生以生活津貼或較低薪資形式投入工作,企業可節省大量用人成本,減輕財務壓力。

二、高服從性與工作熱情
外籍實習生擁有高度的服從性及學習熱忱。他們積極投入工作、願意配合企業制度,並且具備高度忠誠度與穩定性,是企業可靠的即戰力。

 

(二)外籍實習生申請資格

旅宿業:具備觀光業或旅館業執照即可申請

餐飲業:須具年營業額達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

實習期限:最長可申請 2年

 

(三)外籍實習生申請流程

合約簽訂:企業與鳳凰簽署合作合約

合作同意書:企業與國外合作學校簽署實習合作同意書

繳交文件:提交旅宿業登記證或餐飲業財務報表

文件審核:政府單位與學校進行資料往返與審核

簽證辦理:協助辦理入台簽證

實習開始:外籍實習生入境台灣並展開實習

 

(四)鳳凰提供的全方位服務

申請代辦服務:協助處理所有國內外文件流程

政府與學校協調:負責所有官方文件與流程對接

選工與行政辦理:安排實習生職位、協助工作配對

教育訓練與管理:協助實習生快速熟悉企業作業流程

生活與行政支援:協助辦理銀行開戶、保險及返鄉事宜

人員關懷與應變支援:心理輔導、就醫協助、突發狀況處理及定期訪查

 

(五)選擇鳳凰的優勢

深耕東南亞人力資源
鳳凰與多所東南亞地區知名學校合作,學生多數具備四星、五星級飯店實習經驗,能無縫接軌房務、內外場等職務,迅速上手。

21年專業經驗,品質保證
鳳凰擁有豐富的國內外辦理經驗,是勞動部評鑑A級公司,榮獲ISO9001品質認證、TTQS人才訓練品質獎及多項金鉅獎肯定,信譽卓著、專業可靠。

 

申請外籍幫傭資格

   1.要聘僱家庭要有3個6歲以下子女。

   2.要聘僱家庭要有4個12歲以下子女,但2個要6歲以下。

累計點數滿16點者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點數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點數
年齡未滿1歲 7.5點 年齡滿75歲至未滿76歲 1點
年齡滿1歲至未滿2歲 6點 年齡滿76歲至未滿77歲 2點
年齡滿2歲至未滿3歲 4.5點 年齡滿77歲至未滿78歲 3點
年齡滿3歲至未滿4歲 3點 年齡滿78歲至未滿79歲 4點
年齡滿4歲至未滿5歲 2點 年齡滿79歲至未滿80歲 5點
年齡滿5歲至未滿6歲 1點 年齡滿80歲至未滿90歲 6點
年齡滿6歲至未滿75歲 不計點 年齡滿90歲以上 7點

勞動部擬鬆綁家庭幫傭資格申請資格,幼兒及長輩合計點數擬降低,或是將長輩的點數提高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

原本申請家庭幫傭資格 

1、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
2、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
3、家庭中有老幼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16點者:
   (1)有未滿6歲之直系血親一親等卑親屬。
   (2)有年滿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或姻親一親等尊親屬。

研議放寬方式,家中有 2 個幼兒就符合申請資格,但幼兒的年齡與衛福部研議; 16 點數是否要下修,年長者的點數是否增加,需進一步討論

很多民眾不清楚其實「外籍看護」和「外籍幫傭」是不同的

案例: 林太太對著隔壁鄰居氣呼呼地數落自家的外籍看護工,還說真想把她換掉,然而會讓林太太生氣原因是外籍看護沒有利用照顧阿嬤的閒暇時間幫小孩洗衣服….

 

以上述案例來說林太太是用申請家庭外籍看護工方式引進外籍看護但卻從事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雇主不得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否則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如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廢止其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

也有一些雇主因為外籍家庭幫傭點數達標困難,且就業安定費比外籍看護多出一倍,於是以申請看護工的名義申請,但卻要求外籍看護做家務。這也都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所以雇主不得不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