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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發現金一萬拍板後,常有雇主問,移工可以領嗎?依據財政部普發一萬官網常見問題/總體篇/第15題說明:

Q15.外籍移工、僑外生、持就業金卡者,可否領取普發現金?

  • (一)外籍移工,不符合領取資格,不可以領取普發現金。
  • (二)僑外生若不是國人配偶,不符合領取資格。
  • (三)持就業金卡之外國人或港澳居民,若不是國人配偶,不符合領取資格。

在誰能領的資格中,其中有一個條件為”取得居留許可的無戶籍國民”,”取得居留許可”可能會引起誤會,財政部的解釋為:

Q9.什麼是無戶籍國民?可否領取普發現金?

  • (一)無戶籍國民是指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例如出生時父母為國民,但在國外出生迄今尚未回臺設籍)、取得我國國籍(例如外籍配偶歸化取得我國籍)及回復我國國籍但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國民
  • (二)上述無戶籍國民如果已經取得有效的臺灣地區居留許可,即可領取。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資格條件,外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才能領取:

  • 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人。
  • 為我國國民的配偶,並已取得居留許可者(例如外籍配偶、大陸港澳配偶)。

一般的產業或家庭外籍移工,雖然持有居留證,但通常不符合上述「永久居留」或「國民配偶」的資格,因此無法領取這筆現金。

建議雇主提醒移工注意相關規定,並慎防詐騙集團以普發現金為由索取個人資料。 


普發現金一萬懶人包

誰能領普發現金一萬?

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以前,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領取普發現金1萬元:

(一)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二)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
(三)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且取得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
(五)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且取得居留許可。
(六)香港或澳門居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且取得居留許可。
(七)前3款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離婚或配偶死亡,其居留許可未廢止。
(八)第3款至第7款之人取得定居許可,尚未設戶籍。
(九)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

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間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國民,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以上資格之一者,亦得領取1萬元。

何時領普發現金一萬元?

(一)登記入帳:自114年11月5日8時起至115年4月30日23:59止於普發現金官網開放登記,並自114年11月13日起開放查詢。
(二)ATM領現:自114年11月17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開放領取。
(三)郵局領現:自114年11月24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於郵局儲匯業務營業時段開放領取。
(四)特定族群直接入帳:114年11月12日入帳。
(五)造冊發放:特定偏鄉、矯正機關收容人。

如何領普發現金一萬元?

(一)登記入帳:發放對象健保卡號+本人/代領人身分證統一編號+ 本人/代領人金融機構帳號

(二)ATM領現:發放對象健保卡號+  本人/代領人身分證統一編號+ 本人/代領人金融卡
指定金融機構(含郵局)設置貼有識別標示貼紙的ATM機臺領取,包含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及中華郵政公司設置之ATM機臺

(三)郵局領現:發放對象健保卡+本人/代領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特定族群直接入帳:已例行性領取政府津貼或年金的民眾免登記直接入帳。
包括:領有勞工保險各項年金給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各項年金給付、國民年金各項年金給付(含原住民給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農民退休儲金、勞工退休金之月退休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之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榮民、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安置之兒童及少年、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人員及其具我國國籍眷屬。

(五)造冊發放:
特定偏鄉/屏東縣獅子鄉、花蓮縣萬榮鄉及臺東縣金峰鄉民眾,至當地派出所登記領取。
矯正機關收容人/由矯正署彙整造冊發放。

健保卡卡號在哪裡?

健保卡卡號位於健保卡正面左下角處,為12碼的數字(紅色框內)。

孩童怎麼領普發現金一萬元?

(一)未滿7歲【107年11月6日(含)後出生】,須由父母或監護人代領。
(二)滿7歲至未滿13歲【101年11月6日(含)至107年11月5日出生】,由父母或監護人代領,或以未成年人的帳戶或提款卡領。
(三)滿13歲【101年11月5日(含)以前出生】,可用未成年人的帳戶或提款卡領,或委託他人至郵局代領。 

※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國民,且其生母或生父於115年4月30日前,符合資格之一者,配合出生通報時程,建議於新生兒出生10日後,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正本,至郵局臨櫃領取,領取期限至115年5月22日,逾期無法領取。

普發現金一萬客服專線:

請撥打1988客服專線(服務時間為8:30-18:30)

請務必留意詐騙資訊!
政府不會主動發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領錢、登錄,也不會電話要求至ATM或網銀操作轉帳。不明連結不點擊,個資不輸入。認明正確官網10000.gov.tw,如遇可疑訊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依觀光署統計,旅宿業缺工約一萬人,其中最缺的是房務及清潔員約六千人,為解決旅宿業持續缺工問題,觀光署114/7/11修正「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並從即日生效。以下三大修正重點,為旅宿業引進人力提供更大彈性:

1️⃣ 擴大實習生申請科系範圍,增訂資格限制

過去申請資格限於旅宿、餐飲、或觀光相關科系,未來將放寬至:

  • 運動休閒、管理、華語或英語相關科系 (包含雙修、輔系)
    這將讓更多國際學生具備申請資格,企業可選擇的對象大幅增加。
  • 增列實習生「至少須完成一學期學業」資格要求,以避免外籍人士假冒學生身分、藉由實習管道來台打工。另,因許可期間已放寬為外國大專院校學制1/2,故申請次數以一次為限。
  • 就讀學校應列入教育部就外國大專校院所彙集並經公告之參考名冊;未列入者應為該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2️⃣ 申請文件優化,新增「申請文件自主檢核表」

  • 申請單位應於送件前檢核文件的正確性,並依序擺放。
  • 申請並未限制申請單位營業額,故不須再檢附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請書
  • 有助企業加快送件速度、提早卡位媒合。
  • 「申請文件自主檢核表」下載

3️⃣ 新增條款以強化實習單位責任與保障機制

為保障實習生權益,實習單位將負擔更多管理責任,包括:

  • 新增應為實習生「投保適當之保險」。
  • 新增裁處規定,實習單位若有文件虛偽不實、未依實習計畫執行、有重大職災危險之虞、實習生行蹤不明未主動通報等等情形,得撤銷或廢止實習核准函,並視情節輕重於三個月至二年內不予受理申請。
  • 若因實習核准函撤銷或廢止,實習生遭遣返費用由實習單位自行負擔。

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於111 年 4 月 30 日起實施鼓勵「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企業留用在台工作滿 6 年以上的資深移工。雇主可申請將其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的企業必須 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舊制退休金專戶」,並每月提撥員工薪資總額 2% 至 15% 。若違反,將處以 9 萬元以上、45 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基準法第53條自請退休要件(同一事業單位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工作25年以上、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向雇主申請退休,或雇主依同法第54條規定強制勞工退休時,雇主應依同法第55條規定,按照勞工之工作年資,工作每滿1年給與2個基數,但超過15年之工作年資部分,每滿1年給與1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1年計。

二、次查勞動基準法第5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僱當日起算。爰有關原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之受僱工作者,嗣後轉換為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進用之中階技術人力,如勞動契約並未終止,其「工作年資」應自「受僱日」起算。

 

移工升格為中階技術人力後好處

不再受原有工作年限限制(可長期留台)。薪資有所提升、技術更加精進,且無須繳納就業安定費,未來再工作滿5年即可銜接永久居留制度且轉中階技術人員後釋出名額。

為提升外籍家庭看護工照顧技巧,減輕照顧負擔並穩定勞雇關係,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持續推動「外國人安心培力照護提昇計畫」,免費提供到宅一對一照護指導服務,協助看護工快速熟悉工作內容,打造更安心的家庭照護環境。

勞工局指出,截至今年4月,台中市外籍家庭看護工人數達22,998人。為強化照護品質,今年再度委託社團法人壹零玖伍移民工文化協會辦理本計畫,安排居家護理師、照服員及物理治療師等專業人員,結合通曉印尼語、越南語等的通譯人員,到宅實地教學與翻譯溝通,協助外籍看護工學習身體照護、傷口處理、復能訓練及健康管理等實用技能。

本計畫將服務100戶家庭,符合條件(被照顧者居住地與外籍看護工核准工作地皆為台中市)者可提出申請,每戶最多可申請三次、每次約100分鐘的服務,名額有限,歡迎有需求市民盡早申請。

 

勞工局強調,此項服務不僅能提升外籍看護工的照護專業與自信心,也有助於預防職業傷害、避免照護疏失,進一步促進雇主、看護工與被照顧者三方的理解與和諧,為市民打造更有品質與尊嚴的居家照護環境。

衛福部2/24日宣布即日起「到宅照顧技巧指導」及「轉介個別心理輔導、諮商服務」服務取消自負額之規定。另外如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自112年起每趟亦有150元交通費之補助。若有需求,一律免除部分負擔,免費使用。

到宅照顧技巧指導

就是可以免費請專業人員及通譯人員一起到家中對照顧者做健康管理評估,並教導外籍看護正確的照顧技巧…..失智症照護技巧指導等。

轉介個別心理輔導、諮商服務

經過家照專員評估符合資格就可以使用此服務,因為家庭照顧者因為照顧壓力容易和家人有衝突不論是心理身體都會承受高端壓力,所以會有需要心理輔導。針對不同案家的問題,家照專員會安排心理師到案家進行輔導。

延伸閱讀 :[外勞補助]-外籍看護工補助懶人包

有申請外籍看護家庭的被照顧者,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長照等級2級以上者,外看請假回國期間,只要有以上2文件「重入國許可相關文件」與「出入國來回機票」,即可申請使用包含照顧服務之所有長照服務(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小規機等長照服務….等等)。其他如外勞行蹤不明期間,或轉換雇主期間也可申請包括照顧服務之所有長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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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要轉換雇主,要須注意以下事情

1.外勞可先辦理轉換雇主或工作申請,並於轉換期限內尋找新雇主。

2.三方合意(舊雇主,新雇主,外勞)轉換後,直接轉換雇主。

3.新雇主持招募函,或被看護者的診斷書或身心障礙證明,完成長照中心推介程序後,通知地方政府通知實施檢查,於15日內向勞動部提出接續聘僱許可。

4.目前已簡化雇主接續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相關程序,勞動部可直接透過系統介接內政部戶政資料,雇主無須附上戶口名簿及親屬證明文件。

5.接續聘僱申請常見退補件原因,就是新雇主辦理外籍家庭看護工接續聘僱許可申請時,忘記參加聘前講習、未向地方政府通報實施檢查、未切結以被看護者的診斷書或身心障礙證明承接時放棄遞補資格等,使申請案件需退件或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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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對於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接續聘僱有任何疑問,可洽免費客服中心0800-678-911,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