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申辦單次重入國許可證函
說明:
一、復大部113年1月22日勞動發管字第1130501070號函。
二、依據本署105年6月24日移署出綜秀字第1050074119號函頒規定,移工臨櫃申請單次重入國許可證,須至居住地之服務站申請,每次申辦免予收費。
三、本署因應113年1月1日修正施行之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辧法第20條規定,自施行同日起關閉「外籍移工線上申辦系統」之「單次重入國許可申請」功能,考量民眾便利性,本署已於113年4月1日開啟線上申請機制,並正式受理申請,移工如遇緊急狀況需臨時出國及返國,無法等待換發具有多次重入國許可之外僑居留證者,仍可檢附訂位紀錄或機票,至臨櫃或線上申請單次重入國許可證,惠請大部協助轉達來文單位、雇主團體、仲介團體及移工團體等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