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簡化申請外籍看護工機制

因應三總神經科醫師因未開立巴氏量表,遭病人家屬毆打,引發巴氏量表存廢討論,勞動部 29 日下午召開「簡化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機制研商會議」。

期規劃如下 : 

1.「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有效期間由 60 日改為 1 年。

2.各地長照管理中心推介本國照顧服務員次數為 1 次。

3.重招免評對象的年齡將由 80 歲調降為 75 歲。

4.同一被看護者與外勞由雇主再申請期滿續聘、中階家庭看護工作許可

5.對於外勞失聯不申請遞補改申請初招者將納入免評。

6.外勞移工失聯或合意轉換逾 1 個月以上不再申請遞補改為申請初次招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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