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鬆綁外勞停居留規定

行政院院會1/12日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鬆綁停居留規定,增加優質人才來臺及留臺誘因,並加重罰則及增訂處罰態樣。

此次修法原因是為吸引外勞優秀人才來臺及留臺,鬆綁停居留規定,申請永久居留。但為了為杜絕外國人逾期滯留臺灣造成台灣社會浮動,修正提高罰鍰,從原本2千元至1萬元,加重為3萬元至15萬元,並延長禁止其入國期間最高10年。如有容留或藏匿逾期者,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媒介外國人從事不符合停(居)留原因活動者,可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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