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市民卡─敬老愛心卡&愛心陪伴

申辦資格

一、敬老卡: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

二、愛心卡:設籍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愛心陪伴卡:具愛心卡資格之市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必要陪伴者認定,並於該證明中註記者。

應備資料

(一)本人親自申辦
1.敬老卡:國民身分證正本及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55歲以上原住民需額外附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2.愛心卡: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
3.愛心陪伴卡: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身心障礙者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

(二)委託他人代辦:

應備委託人申請表(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上述各卡別(敬老卡、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應備資料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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