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市民卡─敬老愛心卡&愛心陪伴
申辦資格
一、敬老卡: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
二、愛心卡:設籍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愛心陪伴卡:具愛心卡資格之市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必要陪伴者認定,並於該證明中註記者。
應備資料
(一)本人親自申辦
1.敬老卡:國民身分證正本及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55歲以上原住民需額外附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2.愛心卡: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
3.愛心陪伴卡: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身心障礙者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
(二)委託他人代辦:
應備委託人申請表(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上述各卡別(敬老卡、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應備資料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