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籍看護工前至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辦理求才登記

申請外籍看護工前至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辦理求才登記

如有申請外籍看護工意願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醫療機構之醫療團隊申請外籍看護工專業評估作業,經評估被看護者須全日二十四小時照護,由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有正當理由無法滿足照顧需求而未能推介成功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聘僱外國籍家庭看護工。

一、 為什麼要到長照中心辦理?
在您取得「巴氏量表」或符合「免評資格」後,資料會傳送到各縣市長照中心。長照中心會啟動為期 7 天的國內媒合:

推介本國照顧服務員: 詢問您是否願意聘僱本國籍看護。

提供長照服務資訊: 評估是否有政府補助的居家服務、日照中心等資源可替代。

核發求才證明: 若 7 天內無法媒合到合適的本國人,長照中心才會將案件核轉給勞動部,核發「招募許可函」。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會推介雇主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作業次數至少2次,每次以推介3人為原則,若推介都不成功,將傳遞單掛號郵寄到職訓局申請外籍看護工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