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聘僱外籍看護之被照顧者家庭適用社區式照顧服務

衛生福利部表示,我國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此人口結構轉變對社會及家庭照顧體系構成重大挑戰。為此,行政院責成衛生福利部積極規劃長照 3.0 計畫,以落實賴總統「國家希望工程」中擴大社會投資、減輕家庭負擔及強化醫療照顧銜接、打造健康臺灣之重要施政目標,致力於提升國民整體福祉。

衛生福利部強調,為前瞻性地應對未來長照服務需求之增長與多元化挑戰,長照 3.0 計畫預計提前於 115 年完整啟動。本計畫以「健康促進」、「醫療照顧整合」、「積極復能」、「提升機構量能」、「強化家庭支持」、「導入智慧照顧」、「落實安寧善終」及「人力專業發展」等八大目標為策略主軸,旨在建構以居家、社區、機構及醫療體系為基礎,並整合社會福利資源之連續性照護服務模式。

衛生福利部進一步說明,長照 3.0 計畫特色將致力於打造社區共融照顧圈,廣布基層社區據點及各類長照服務資源,多元管道支持社區發展,並使聘僱外籍看護家庭也能在核定額度內使用社區式照顧服務。

同時,將強化醫療長照無縫接軌,建構在宅責任醫療網絡,以及急性後期照護(PAC)銜接長照復能服務。

服務對象方面,將擴大至不分年齡的 PAC失能者及年輕型失智者,另強化中重度照顧,規劃充實晚間照顧及夜間緊急服務量能,並結合社宅或公私資源於缺乏區布建長照資源。未來亦將推動智慧照顧,新增居家智慧科技輔具租賃並獎勵機構導入智慧照顧科技。

最後,為落實安寧善終,特定疾病且一定年齡以上者,政府將支付一生一次免費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

衛生福利部將秉持擴大服務涵蓋範圍與提升服務品質之原則,持續增加服務據點與服務項目,以強化對家庭照顧者及長照服務機構之支持,透過與醫療體系及社會福利體系之緊密合作,全面提升對失能者之照護品質。

行政院強調,長照 3.0 計畫之推動,展現政府積極應對超高齡社會挑戰之決心,未來將持續投入資源,與各界攜手合作,致力於實現長照 3.0 計畫健康老化、在地安老、安寧善終之願景。

 

「長照3.0」自114年9月分階段上路

一、自114年9月1日起施行:

(一)放寬聘僱外籍看護工之被照顧者家庭適用社區式照顧服務,以促進社會參與及照顧使用率。

(二)擴大社區式交通接送(BD03)服務至身障日間照顧服務,並考量行駛成本調整每趟次為115元。

(三)調高營養照護服務(CB01)為3次措施(含評估),每給(支)付價格調升為4,500元。

(四)調整居家喘息服務(GA09)內容應由家庭照顧者及被照顧者之需求與服務單位議定;陪同運動在安全情況下得至居家以外地點。

二、自115年1月1日起施行:擴大給付對象,新增納入全年齡失智且失能者及評估期間符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收案對象為長照給付對象。

三、自115年7月1日起施行:新增智慧科技輔具每3年6萬元額度可用於租賃5大面向智慧科技租賃輔具項目(含移位、移動、沐浴排泄、居家照顧床、安全看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