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民間重大工程移工可互調不需申請
同雇主的公共工程、民間重大工程與專案百億工程,三項工程之移工皆可互相調派,不需申請。原規定為同一雇主若承建不只 1 件公共工程、民間重大經驗工程或百億工程,各工程專案申請的移工若要調派到其他公共工程、民間重大經驗工程或百億工程,必須要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才能調派。
近期勞動部考量各工程均有不同高峰期之人力需求,為簡化調派申請程序,讓業者可以視工作排程彈性運用人力。因此修改認定基準,於 17 日發布新規定,未來同一雇主從「公共工程、民間重大經建工程、專案百億工程」(甲工程)調派到同一或不同計畫的「公共工程、民間重大經建工程、專案百億工程」(乙工程),不需再 申請就可逕自調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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