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蚊媒傳染病疑似症狀外勞送應送至高雄市指定醫療院

依高雄市政府112年1月16日公告,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自機場入境之外勞(含漁工)及船員如於機場發燒篩檢站篩檢為蚊媒傳染病疑似症狀者,應送至高雄市指定醫療院所收治並進行防疫隔離及醫療處置。

另雇主及仲介業者應於移工(含漁工)及船員入境後立即(最遲3日內)前往指定醫療院所全面採血篩檢登革熱快篩(NS1),檢測陽性者應送至高雄市指定醫療院所收治病進行防疫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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