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與雲林看護補助
低收入戶住院看護補助
只要設籍嘉義縣,未滿65歲之低收入戶,患嚴重傷病住院治療,經醫師證明須僱請專人看護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1,500元,但每人每一年度不得超過18萬元。
備註 : 申請人應於看護行為終止之日起3個月內,向戶籍地之公所提出申請。
路倒病人收治及醫療費用處理
意外傷病由警察、消防單位或路人送醫救治者補助。
雲林看護補助
(1)低收入戶每人每日補助1000元,一年內最高補助十八萬元。
(2)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日補助500元,一年內最高補助九萬元。
延伸閱讀 : 住院看護有補助 !! 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