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辦理獨居與失能長者服務方案
透過補助民間單位,共同建構多元老人社區照顧資源及網絡,並減輕家庭照顧負擔,使社區中的獨居、失能(失智)長者能就近獲得所需服務,落實「在地老化」政策。
希望可以建構更完整的獨居、失能及失智長者服務網絡。透過這些活動辦理,使獨居、失能及失智長者能在社區中增進人際互動及自我價值感,提升
其社區支持強度。由學有專精的專業講師以講座方式與長輩們及其家屬互動與分享,期以提升長輩及其家屬的自我照顧能力與知識,藉以達到健康促進與活躍成功老化之目標。
服務對象 :
1. 獨居長者:須符合本局獨居長者定義。
2.失能長者:須符合本市長期照顧服務對象條件。
3.失智長者:年滿65歲以上且居住本市,並經專科醫師診斷確有失智症或因失智症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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