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搭乘市營公共車船及捷運半價優惠(敬老卡)

申請資格與內容
1.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市民,洽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敬老卡,享有免費搭乘民營公共車船與捷運半價優惠。
2.如為遺失、損毀等人為因素重新辦卡,先洽一卡通票證公司掛失後,至戶籍地區公所及各捷運站申請自費二次辦卡。

應備文件
身分證、半身二吋照片1張、印章

承辦單位
戶籍地區公所社會(經)課

高雄市優惠記名卡申辦Q&A
Q1:高雄市發行優惠記名卡種類為何?優惠對象為何?優惠之搭乘範圍為何?
A:為鼓勵高雄市老人、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學生社會參與,特發給優惠票卡,提供:
1.敬老卡:設籍高雄市年滿65歲以上老人,持卡人享有半價搭乘捷運及免費搭乘公共車船之優惠。
2.博愛/陪伴卡:設籍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持卡人享有半價搭乘捷運及每月100段次以內免費搭乘公共車船之優惠。另申辦博愛卡者,得為其必要陪伴者申辦博愛陪伴卡一張,並隨博愛卡之後使用享有半優搭乘捷運及公共車船之優惠。
3.仁愛卡:本市列冊低收入戶戶內25歲以下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持卡人享有每月60段次以內免費搭乘與超過部分以學生票價搭乘公共車船之優惠。

Q2:如何申辦優惠記名卡?多久可以取卡?
A:
1.民眾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未領有身分證者,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亦可)及一年內2吋彩色照片1張(亦可現場拍照),博愛(陪伴)卡及仁愛卡另提出資格證明,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初次申辦,除免繳納製卡費外,於107年3月20日起,亦能現場辦理、現場領取。
2.另為提供民眾近便性服務,亦可將相關申辦文件影本送至各捷運車站,由捷運車站轉送社會局製卡,約10日配送至原收件捷運車站取卡。(如遇國定假日順延)

Q3:因遺失、損毀優惠記名卡如何再辦?
A:可至捷運車站繳費(100元)或滙款至一卡通公司指定帳戶,連同繳費證明,檢附前項申辦文件送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捷運車站申辦補發,因涉及原卡片餘額轉置,需由一卡通公司進行作業,約10日後將新製卡片配送至原收件地點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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