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改到其他兄弟家住,外籍看護需要申請變更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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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的… 但仍需知會其他單位,其細節可跟委託的人力仲介詢問
依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
調派家庭看護工至雇主或他人之住(居)所:雇主得免經勞動部許可,逕調派所聘僱之外籍工作者隨同被看護者從事家庭看護工作。
專線:0800-67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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