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開始受理一般營造業申請外勞

內政部8/1 日起開始受理一般營造業申請外勞,營建署表示,一般營造申請業者必須是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等類別,並須符合以下資格,方可向內政部營建署提出雇主資格認定的申請,經審查及取得認定函後,再向勞動部申請辦理招募後才能申請外勞

1. 只要憑3年銷項發票總額,達到最低門檻,即可申請。

2.甲級營造三年平均營業額2億2,500萬元以上。

3.乙級營造為三年平均營業額1億2,000萬以上。

4.丙級為三年平均營業額3,600萬元以上。

5.土木包工業則為三年平均營業額1,000萬以上。

6.甲、乙、丙級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符合近3年承攬案件量及聘僱本國勞工人數門檻(以土木包工業為例,須承攬1千萬元以上及聘僱本國勞工5人)者,得以30%比率聘僱移工,且可附加就業安定費再提高EXTRA核配比率最高到40%。

 

 

About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