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是發生在台東縣,雇主在疫情沒有那麼嚴重時已經申請外籍看護工且已經過來台灣,但因為外勞入境時應接受由政府安排「集中檢疫」十四天,沒有辦法馬上到家裡照顧病人,這時人力仲介公司隨即推派一位看護工照顧雇主家人以填補14天無照顧的空窗期,熟不知該外籍看護竟是逃逸外勞,這時雇主及人力仲介都因違法而須付擔鉅額罰款。
對於雇主來說他的罰則是「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可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對於人力仲介公司來說罰則「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可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以此案例來說其實可以利用市話或手機撥打「1966」申請喘息服務,會有照顧服務員到您家裡幫忙照顧病人,就可以避免遭到上述罰款情事。